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
(二)采购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三)项目概况: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全线位于钦州市境内,路线全长15.085km,永久用地约1467.2亩,涉及占用草原约15亩。
(四)采购内容: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97000元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世丰林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北雀路45号品尚名城6栋3楼301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12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7日12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大塘收费站管理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77091423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5900746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大塘收费站管理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77091423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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