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0-16 15:26:35   作者:李福杰   浏览次数:

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

(二)采购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三)项目概况: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全线位于钦州市境内,路线全长15.085km,永久用地约1467.2亩,涉及占用草原约15亩。

(四)采购内容: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97000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世丰林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北雀路45号品尚名城6栋3楼301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12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712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大塘收费站管理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77091423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5900746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大塘收费站管理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77091423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024年1016

 


附件下载:钦州海棠至勒沟公路草原征占用报批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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