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消防维修改造和青秀校区教学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4-c2-991828-gxcj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蒙武0771-54450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翁毓0771-58014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C2-991828-GXC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消防维修改造和青秀校区教学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采购需求 商务条款

A分标:

▲5、付款方式及条件:

(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暂列金、暂估价及甲供材)的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A分标:

▲5、付款方式及条件:

(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暂列金、暂估价及甲供材)的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2

第二章采购需求 商务条款

B分标:

▲5、付款方式及条件:

(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暂列金、暂估价及甲供材)的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B分标:

▲5、付款方式及条件:

(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暂列金、暂估价及甲供材)的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3

第六章合同文本 三、专用条款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宁市第三中学

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5号

项目联系人:梁蒙武

联系电话:0771-5445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71-5801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翁毓

   话:13978883093

2024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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