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表面活性剂(扩建)工程项目(三期:3万吨/年)验收相关信息。
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表面活性剂(扩建)工程项目(三期:3万吨/年)位于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橡大道和太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东面紧邻中橡大道,隔路是中海新材料公司,南面紧邻太子大道,隔路有华福合成材料公司和景顺金属加工公司,西面隔绿化带50m是慈湖河大堤,北面隔绿化带30m为慈湖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报告由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满足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8年10月17日,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组织召开了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表面活性剂(扩建)工程项目(三期:3万吨/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南京绿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安徽蓝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属地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和慈湖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相关领导和专家共13人。
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评审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2月6日。
联系人:余超18055521025
附件:1、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2、验收监测报告;
3、专家技术评审意见;
4、验收组意见。
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84、(验收)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表面活性剂(扩建)工程项目(三期:3万吨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11.6——12.6(已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