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
审计、评估机构遴选邀请函
(2022)农泰破管函字1号
各审计、评估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港法院”)根据申请人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6月20日,东港法院指定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担任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需要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经与东港法院确认,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通过邀请比选方式遴选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泰食品), 法定代表人:胡梅廷,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统一信用代码:913711005754703024,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两城街道两城工业园金银3路1号。
经营范围:初级农(水)产品加工、销售;食品加工、销售;石磨面粉加工、销售;日用百货、文体用品、装饰材料、饲料、木制品、矿山机器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木薯干、针纺织品销售;搬运装卸、货运配载(凭有效交通备案通知书经营);餐饮服务 ;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二、审计、评估工作范围
(一)本次拟进行审计、评估的企业为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
(二)审计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对农泰食品截至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的资产、负债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对农泰食品可能涉及的《企业破产法》相关问题,如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行为;债务人的出资人是否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等事项出具专项审查意见。
3、管理人安排的与清算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对农泰食品截至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需要对涉及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留置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做出说明及披露。
2、管理人安排的与清算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事项。
三、 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尊重委托人安排,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
3、 在参加本次审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申报书(附件一)
2、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费用报价方案等)
2、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人员名册(复印件),进入法院中介机构名录证明、工作业绩证明、参与本次遴选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3、在参加本次审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书。
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二份,均加盖公章。
五、报价原则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必须明确,不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上下午6点;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400号华商国际10楼1001A室;
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263315360。
七、 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9点
2、评审地点: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400号华商国际9楼会议室
3、报名成功的审计、评估机构需参加现场评审程序。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在人民法院监督下根据机构资料提交以及现场陈述情况,对各参选机构综合评分,主要从机构注册人员规模、信誉、参与破产项目的审计评估经验、可进驻现场人数、工作认识、工作思路、完成时间、竞选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选择确定。
附件:1、受理农泰食品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24日
附件一
申报书
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已收到你方发布的《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机构遴选邀请函》。我单位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次遴选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履行审计/评估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日照农泰食品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机构的遴选。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