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cg-gk-2023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工0563-26263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宣城经开区企业基础管线排查维修工程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20230510
原文链接

宣城经开区企业基础管线排查维修工程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2023009

二、项目名称:宣城经开区企业基础管线排查维修工程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浒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区西林梅溪路 45 号、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北京路与西安路交口南翔茗座1号楼22

中标金额:管网修复设计费下浮率:99 %,管网修复施工费下浮率:5.0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城经开区企业基础管线排查维修工程第二次

对宣城经开区高速区域内17km2 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基础管线,重点是污水管线进行清淤、检测、修复;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上述污水管线进行清淤后检测、修复( 含勘察设计)以及修复后复检工作。具体以业主交办为准,不因工程量增减而调价。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1 对宣城经开区高速区域内约 17km2 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基础管线,重点是污水管线进行清淤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并提供全过程影像资料,采购方对成果报告进行抽检;清淤和检测不单独计价,费用含在修复施工报价中。

1.2 根据检测成果报告,对宣城经开区高速区域内约17km2 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基础管线,重点是污水管线系统缺陷进行修复设计工作(含勘探等),并经采购方审核;

1.3 根据审核后的设计成果,对管网缺陷进行修复。

1.4 修复施工时对修复点进行复检并出具修复评估报告。复检不单独计价,费用含在修复施工报价中。

1.5 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工程,如破路恢复、绿化恢复以及相关的临时措施等;

1.6 上述检测和复检为 CCTV 检测。管径小于或等于 300 的可采取 QV 检测。针对检测和复检成果,业主单位将安排第三方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加大抽检范围,抽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工作成果

1)检测成果: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并提供全过程影像资料和管网测绘 CAD 图纸(含管径、材质、空间位置等矢量数据),并完成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中的各项内容。其中:管网测绘成果均应以文字、图像、录像相结合的形式,记录管网混接、错接点情况,明确指出管网病害具体部位、范围、内容,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具体要求,定期提交相关评估报告。

2)设计成果:根据管网检测报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专家评审等工作,配合甲方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管网修复成果:根据施工图设计,对采购需求要求的污水管网进行修复(包含可能存在的管道新建)。对已完成修复的管网,需提供相应修复评估报告,并以图像和文字形式,记录排水管网修复前后的情况。

合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完全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1.项目经理:黄志顺;2.合同履约过程中因服务商有严重违约行为、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或因政策调整等情况,导致服务商无法满足服务需 要的,业主单位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琳、开晋忠、陈宝胜、张修南、丁有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515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299,联系电话:0563-2626922173563997350563-26263910563-30132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262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299

邮箱:1055883118@qq.com

联系方式:0563-2626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谢工、秀工

电话:0563-2626922173563997350563-26263910563-301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510

采购文件.rar

主要标的承诺函.rar

中小企业承诺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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