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高压柜(智能型)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gyjthgzhd2404251238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敬涛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全峰67367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高压柜(智能型)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高压柜(智能型)设备(AGGYJTHGZHD240425123866)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分公司设备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高压柜(智能型)设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产品KYN28-12A(智能型)2021年~2023年内销售业绩1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财务状况良好
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其他要求:3. 投标人资格、准入条件要求:
3.1 供货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2 企业类型:要求具备高压柜设计、制造、生产的企业,能进行试验验证并分别取得型式试验报告。
3.3 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
3.4 企业规模: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0万元(实缴)。
3.5 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3.6 质量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7 其它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8 业绩要求:KYN28-12A(智能型)高压柜产品供货业绩。
3.9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 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在评标后,对入围的潜在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投标资料原件审查,合格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3.11 上传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12 其它要求:
3.12.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2 提供注册资金实缴证明。
3.12.3 提供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KYN28-12A(智能型)型式试验报告。
3.12.4 提供投标产品KYN28-12A(智能型)2021年~2023年内销售业绩1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12.5 本次招标提供的资质资料需是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无效 )。
3.12.6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要及时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
4. 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4.1 产品质量标准:满足国标及技术要求.
4.2 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见技术要求附件)。
4.3 其它要求:供应商负责招标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和质量检查。
5. 验收方式、要求:
5.1 产品按技术协议在使用单位现场验收。
5.2 满足技术协议中验收标准的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投标方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6. 投标须知:
6.1 投标必须投满标,分项报价,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单品种价格执行中标候选人报价。
6.2 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6.3 经核实,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6.4 技术要求中主要元件所推荐的品牌,目的在于描述元器件性能及档次。投标方所列的设备清单中要详细注明元件品牌。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如果选用其他品牌,需上传“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比表及公开发行产品样本和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6.5 本标包整包低价1家中标。按整包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取整包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6 投标报价为不含税、含运费(到项目建设场地)、含设备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含制造厂家技术培训、应用地培训的往返车费、食宿费、教师费等、以及安装后现场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120小时)费用。
6.7 付款方式:挂账月起第四个月结算90%(以现行付款政策为准),留1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
6.8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货到现场。
7. 其它规定:
7.1 各投标方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对应招标产品要求,满足使用单位使用需求。
7.2 如投标产品型号及参数等与招标产品不同,投标方必须注明对应型号及参数,同时提供对应样本资料,以便审核符合性,不接受备件负偏离。
7.3 需求交货期:按实际签定的合同交货期执行,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7.4 投标方必需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7.5 招标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15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25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高压柜(智能型)设备(AGGYJTHGZHD240425123866)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分公司设备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高压柜(智能型)设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产品KYN28-12A(智能型)2021年~2023年内销售业绩1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财务状况良好
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其他要求:3. 投标人资格、准入条件要求:
3.1 供货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2 企业类型:要求具备高压柜设计、制造、生产的企业,能进行试验验证并分别取得型式试验报告。
3.3 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
3.4 企业规模: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0万元(实缴)。
3.5 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3.6 质量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7 其它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8 业绩要求:KYN28-12A(智能型)高压柜产品供货业绩。
3.9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 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在评标后,对入围的潜在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投标资料原件审查,合格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3.11 上传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12 其它要求:
3.12.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2 提供注册资金实缴证明。
3.12.3 提供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KYN28-12A(智能型)型式试验报告。
3.12.4 提供投标产品KYN28-12A(智能型)2021年~2023年内销售业绩1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12.5 本次招标提供的资质资料需是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无效 )。
3.12.6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要及时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
4. 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4.1 产品质量标准:满足国标及技术要求.
4.2 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见技术要求附件)。
4.3 其它要求:供应商负责招标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和质量检查。
5. 验收方式、要求:
5.1 产品按技术协议在使用单位现场验收。
5.2 满足技术协议中验收标准的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投标方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6. 投标须知:
6.1 投标必须投满标,分项报价,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单品种价格执行中标候选人报价。
6.2 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6.3 经核实,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6.4 技术要求中主要元件所推荐的品牌,目的在于描述元器件性能及档次。投标方所列的设备清单中要详细注明元件品牌。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如果选用其他品牌,需上传“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比表及公开发行产品样本和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6.5 本标包整包低价1家中标。按整包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取整包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6 投标报价为不含税、含运费(到项目建设场地)、含设备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含制造厂家技术培训、应用地培训的往返车费、食宿费、教师费等、以及安装后现场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120小时)费用。
6.7 付款方式:挂账月起第四个月结算90%(以现行付款政策为准),留1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
6.8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货到现场。
7. 其它规定:
7.1 各投标方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对应招标产品要求,满足使用单位使用需求。
7.2 如投标产品型号及参数等与招标产品不同,投标方必须注明对应型号及参数,同时提供对应样本资料,以便审核符合性,不接受备件负偏离。
7.3 需求交货期:按实际签定的合同交货期执行,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7.4 投标方必需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7.5 招标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15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分公司设备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崔敬涛 | 联系人: | 顾全峰 |
电话: | 15641222928 | 电话: | 6736758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25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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