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通服接送机(站)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tfzb-2023183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桐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褚文秀177951400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
公告正文
宁夏通服接送机(站)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宁夏通服接送机(站)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XTFZB-2023183),比选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宁夏通服接送机(站)服务进行采购。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发布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18:00时。
4.2纸质版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将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费进账单的扫描件发送至chuwenxiu.nx@chinaccs.cn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 号:2902002629200193438
请各潜在参选人在领取资料当月开具资料费发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4:30时。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桐
电 话:18995046665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褚文秀、杨燕、李瑞
联系电话:17795140013、18995113665、19995298262
邮 箱:chuwenxiu.nx@chinaccs.cn
比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本比选项目为宁夏通服接送机(站)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XTFZB-2023183),比选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宁夏通服接送机(站)服务进行采购。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发布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18:00时。
4.2纸质版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将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费进账单的扫描件发送至chuwenxiu.nx@chinaccs.cn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 号:2902002629200193438
请各潜在参选人在领取资料当月开具资料费发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4:30时。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桐
电 话:18995046665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褚文秀、杨燕、李瑞
联系电话:17795140013、18995113665、19995298262
邮 箱:chuwenxiu.nx@chinaccs.cn
比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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