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春交警支队保洁服务采购邀请函
金额
13.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宜春交警支队保洁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 241CB0275098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项目大楼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宜春市交警支队大楼为提高保洁工作品质,现拟对交警支队大楼保洁服务,拟定投标上限单人费用:2900元/月,人员数量: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3人;预计费用约:139200 元。 | ||||
邀请函名称: | 宜春交警支队保洁服务采购邀请函 | 发送时间 | 2024-10-30 10:00 | ||
答复截至时间: | 2024-11-04 10:00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宜春交警支队保洁服务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241CB0275098/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1392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合同签订起365日内宜春交警支队保洁服务,其它按《服务采购合同》执行。 |
招标/采购范围: | 宜春交警支队保洁服务(员工4人)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在内部管理上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清晰是承担政府采购合同的基本条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设备是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物质基础,专业技术能力是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人力基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4)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当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就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法的目的,同时,也构成了与其他供应商的不平等竞争,法律将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供应商遵纪守法,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曾经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过三年的考察,没有再出现新的重大违法行为,说明其已经改正错误,具备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条款不可能一一列明,只能使用“规定的其他条件”予以概括,一般称为他项条款,这是我国立法时常用的方法。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30 1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04 10: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1-05 10: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1-06 10: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11-11 07:00 | 开标时间: | 2024-11-11 07:00 |
文件获取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科技之窗深业物业办公室116 | ||
开标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科技之窗深业物业会议室116 | ||
邀请函附件: |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深业泰富广场A座16层 | ||
联系人: | 韩成与 | 联系电话: | 15170260253 | ||
对外监督人员: | 对外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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