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文化品牌建设一、工作内容:为全面提升临港新片区城市文化软实力,深化建设具有开放包容特质、富于人文知识价值的宣传思想文化品牌,不断壮大临港新片区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拟启动实施“北京大学滴水湖大讲堂及文化品牌建设”项目,全面加强同北京大学深度合作,依托北京大学在人文、社科、经管等领域的学科优势,每月常态化邀请北京大学专家教授、知名学者、北大校友等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专家人才,到临港新片区就有关政策经济、人文艺术、社会民生等领域开展深度交流解读。乙方需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包括对象邀约、场地联络、会务工作、展板设计、品牌宣传、配套活动等,并同步开展有关“北大滴水湖大讲堂”文化品牌开发推广工作。二、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共计365天)。三、付款条件:首付款支付项目分三次付款,额度为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合同金额的20%,尾款支付额度为合同金额的50%。其中,首付款与进度款在2023年支出,尾款于2024年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提供对整体项目的策划安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首付款;乙方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项目执行履约情况及相关发票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2023年年底前支付进度款;乙方需在项目服务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任务,项目于2024年执行完毕后,乙方应将项目整体的执行履约情况及相关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尾款。资金支付方式均为转账。4000000.002023-08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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