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4176-06-18 16:55:51 来源:中标 阅读: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杭州分公司钱塘区公安分局2021年“雪亮工程”新租项目(续建)设备和施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2022061716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6-18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6-22 17: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杭州分公司钱塘区公安分局2021年“雪亮工程”新租项目(续建)设备和施工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钱塘区公安分局2021年“雪亮工程”新租项目(续建)实施所需的设备和施工服务采购,具体如下:
供货期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乙方按要求完成供货,并完成全部系统建设任务。
施工验收:合同签订后1个月,乙方应按工期规定完成全部系统建设任务,发起完工报告,待甲方确认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 4、本采购项目金额估算:2805860元(不含税),支出类型为资本性预算。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05860元(不含税),应答人产品的不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做否决处理。 6、保修期:设备部分保修期为36个月,施工部分保修期为24个月。 7、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完成后支付合同额的70%,初验通过后支付合同额的20%,终验通过后支付合同额的10%;施工部分付款在终验后一次性付清。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本项目在标前营销阶段,已通过合作伙伴选择,确定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合作伙伴,并明确了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品牌和型号;(2)目前集采清单中未匹配到符合前向招标设备的型号;(3)核心设备厂商杭州富阳海康保泰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盈通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授权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代理商。 上述理由符合单一来源适用情形第14条:“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22日,共5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电话:0571--87092737 邮箱:15305719339@189.cn 地址: 杭州市富春路288号 邮编:31002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日 期:2022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