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碎石加工设备租赁服务招采公告
金额
31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碎石加工设备的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碎石加工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碎石加工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CG-20240530-4765
1.4标段情况: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
1.5采购内容:具体详细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税率 | 数量 (单位) | 计划进场时间 | 计划退场时间 | 加工石料数量(m³) | 租赁预算单价(元/m³) | 租赁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破碎机 | JBS PE750×1060 | 1% | 1套 | 2024/6/15 | 2024/12/31 | 24000 | 52.00 | 1248000 | 加工碎石1-3cm |
2 | 破碎机 | PF-1315 | 1% | 1套 | 2024/6/15 | 2024/12/31 | 18000 | 52.00 | 936000 | 加工碎石1-2cm |
3 | 制砂机 | vk35 | 1% | 1套 | 2024/6/15 | 2024/12/31 | 18000 | 52.00 | 936000 | 加工中砂 |
合计 | 3120000 |
1.6租赁服务费组成:含1%增值税专业发票、工费、运费等完成本工序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1.7使用期限:计划期限为租赁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施工地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指定地点。
1.9机械租赁费用的结算:机械租赁费用的结算,每月20日为结算日,办结算后,供应商需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最终以签约合同为准。
1.10机械租赁费用的支付:银行转账或电汇,无预付款,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后,采购方根据计量款到账情况,分批支付结算款。
1.11本次采购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清单中全部机械设备。
1.11.1.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意向供应商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11.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采购人的施工生产。
1.11.3.意向供应商应与其操作手订立雇佣合同书,形成雇佣合同关系。
1.11.4.意向供应商驻采购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意向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意向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人员。
1.11.5.意向供应商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1.11.6.意向供应商应为租赁设备做财产保险和第三者意外保险。非采购人故意造成的租赁物毁坏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在设备租赁服务期间,因意向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11.7.意向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租赁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意向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机械故障维修通知后,负责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租赁期内,机械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11.8.租赁设备进入施工场地途中及意向供应商操作手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以及采购人先期垫付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11.9.意向供应商在进、退场途中及施工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
1.11.10.因设备故障事故,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进行赔偿。
1.11.11.意向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退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因意向供应商拖延而发生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负。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机械租赁费用预计3120000.00元,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四、供货时间和地点:
4.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供货时间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视为弃标)。
4.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项目指定地点。】。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5.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1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2提供企业规模、信誉度、设备可靠性等证明材料。。
5.13需提供关于第一章采购公告中1.6-1.11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5.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报表。(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5.15意向供应商至少有一项本次采购货物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提供彩色采购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佐证材料。(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注:(1)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报名时需将以上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08时00分至2024年6月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6.2采购文件: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6.3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6.4采购保证金及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4:00
6.5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6.6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30102672942260L
公司账户:18350000000018062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采购保证金及文件费),必须公对公打款,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6.7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4:00
7.2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5条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出具承诺函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216149893@qq.com)交由采购人备案;
7.3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化路26号,联系人:吴先生士,联系电话:18045042678。证明材料原件邮寄时需密封,胶装加盖公章(内附一张单独报价单,报价单需要加盖公章与法人签字),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7.4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3120000.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4年6月3日15:00--16:00(北京时间);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报价有效,资格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报价;
8.5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8.6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本次竞价单价为锁价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资格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化路26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864675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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