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制程排液及回收水系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at080679008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汝杰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制程排液及回收水系统工程(项目编号:HFLK-SYS-F29、招标编号:22AT08067900819)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2年5月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中电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CESE2(THAILAND)CO.,LTD.(联合体成员二)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栗田超纯水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江苏源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5月10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否则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汝杰

联系电话:153456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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