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18359005(zb)007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718-3228658
标书截止时间2018/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3
公告正文
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183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

2.2招标编号:YC18359005(ZB)0073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建始大道延伸段,终点至下坝老街,道路全长约712米,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强弱电管线工程等;

2.4工程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贰万贰仟肆佰柒拾玖元捌角贰分11722479.82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6建设地点:建始县长梁镇;

2.7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及能力:

3.3.1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岗位人员具备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建造师及安全员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B证、C证);

3.3.3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3.4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记录为准(提供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网页版证明材料);

3.3.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6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鄂公共资源局【201650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3.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3.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1117日至2018112317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js.eszggzy.cn/js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交易网(http://js.eszggzy.cn/js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5.3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3900分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到帐或金额不足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户名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 号:42001726308053005620-10082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款项用途: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
、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
3
、本项目无需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1213日上午08:30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1213日上午09:00

开标时间:20181213日上午0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厅(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建始县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

联系人:阳先生

电 话:0718-322248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朝阳大道115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8-322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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