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2019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262711-wopc-00032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鸽186903159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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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2019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9-0262711-WOPC-0003214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为分行员工采购2019年劳保用品,每人每季1000元的劳保用品套装,劳保用品包含但不限于香皂、洗衣液、沐浴露、洗发露、毛巾等。采购量:每个员工每季1套,全年计划量为5040套,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选择两家供应商,一家提供克拉玛依区员工劳保用品,一家提供独山子区员工劳保用品,签订框架采购合同。 标段(标包)划分:第一标段:克拉玛依区(暂定327人);第二标段:独山子区(暂定49人) 使用功能:为了保证分行员工健康、安全的需要,拟为员工采购2019年劳保用品。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1、交货地点:一标段:员工到公司签约的供货商场自提(克拉玛依区);二标段员工到公司签约的供货商场自提(独山子区)。2、提货方式:由供货商出具提货凭证(费用由供货商承担),提货凭证在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盖章后生效,该提货凭证有效期1年,且仅限于提取公司规定的小劳保套装。3、交货期:根据招标人需求交货。 4、合同文本使用昆仑银行买卖合同示范合同文本。5、付款条件:劳保用品提货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劳保用品领取单,凭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项目进展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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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本次招标的产品经营范围。 2、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6-17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6-21 1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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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节假日不休息),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会议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招标公告附件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需分别提供报名资料,资料齐全为合格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8 16: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酒店8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第一标段:26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3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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