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DY-21-00001922
二、报价有效期:2021-09-30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执行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五、采购标的名称:喜河水力发电厂电力电信资费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电力生产通信服务|详见附件|| | 1 | 元 | 6% | 2021-06-19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喜河镇喜河水力发电厂 |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河水力发电厂 |
六、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为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河水力发电厂全年提供合同约定范围的电力生产专用通信通道;电力生产专用通信通道交付使用时,必须保证通道结构良好完整,传输质量符合通信行业标准;能加强生产专用通信通道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确保厂内所使用通道的顺畅、有效;同时为提供相应通信业务技术支持和指导。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是我厂通信业务唯一一家接入单位,我厂电量上报业务及保护、调度数据传输业务通过专用光缆直接接入省公司通信通道系统。我厂系统电话经由陕西省电力公司总机连接至系统内各上级、兄弟单位。
七、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河水力发电厂生产调度信息上报业务及保护数据传输业务通过专用光缆直接接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通信通道系统,原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是我厂通信业务唯一接入供应商。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四章第三十条如下(一)( 三 )条规定,需要进行非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 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 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四)紧急采购。 拟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陕西西安西安市
九、公示期限: 2021-06-08 至2021-06-16
十、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杨晶 | 电话: 029-87414002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381602317@qq.com |
联系人:杨晶 | 电话:029-87414002 |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48号 | 电子邮箱:cwemexap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