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2023年度五校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303039897159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黎俊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滨湖路小学2023年度五校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303039897159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黎俊良  15077160615 
 报价起止时间:2023-03-06 08:56  -  2023-03-09 08:56 
 采购单位:南宁市滨湖路小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五个校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495600.00 -

 
 买家留言:必须满足附件里面的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及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否则我方有权取消预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附件: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五个校区采购绿化养护服务需求一览表.pdf
 
 响应附件要求:须按商务要求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南湖街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2号南宁市滨湖路小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条款1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 三、服务地点: 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自提供服务成果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止。 ★2.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半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 其他:如遇上级领导临时检查或临时交办特殊紧急事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特殊处理。 五、其他要求: ★1.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及苗木养护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 (3)按相关要求所需的个人日常工具、劳保用品、机具、作业车辆;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和数量的肥料、农药,植物防寒材料,植物支撑材料等; (4)养护所需水费、电费。 2. 报价表单列各养护级别的行道树及绿地养护综合单价,因养护面积或行道树数量增减时,产生费用变更将按综合单价核算费用; ★3. 对本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供应商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 合同期内,各类乔灌木(草)、园林设施发生减少及损毁的,成交供应商应予及时补种、维修,所需费用原则上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 成交供应商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的非安全责任事故产生损失的,如采购人已购买树木公众责任险的,在保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赔付,超出承保范围或保险未购买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赔付。 ★6.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商务条款2 ★7. 成交供应商在配备人员、园林机械设备等时,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成交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未按投标响应条件投入,则视为逾期不能提供服务,超过十个工作日采购方可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须随时接受校方对以上配备投入情况检查。 8. 根据《南宁市滨湖路小学绿化养护购买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对成交单位作业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扣分额度核减各类养护经费,养护经费按月核拨。 ★9. 成交供应商如果有两次考核不合格,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其中,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养护效果考核。 ★10.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实际服务的工作量、按月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款。 ★1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 30号)规定和营商环境考核文件要求,推行预付款制度,合同履行期超过 30 日的,预付款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 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并与供应商信用挂钩。预付款金额需大于项目金额的30%,不支付预付款或预付款少于项目金额30%的,采购人须提供供应商无信用等不适宜支付预付款的说明及佐证材料。 12. 管理维修费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水费按实际产生另计。 13.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99-2007)、《南宁市滨湖路小学绿化养护购买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14. 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5. 采购人在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通报表的形式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连续2次或累计4次未按考核情况通报表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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