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校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8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hjt【2023】(滇)第0706号
预算金额85.85万元
招标公司楚雄市诚珑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颖183087855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校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HJT【2023】(滇)第 0706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校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5.856951 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市诚珑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858569.51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校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校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磋商申请人的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
资格要求: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本项 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3.7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8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各磋商申请人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请将所需报名资料盖章复印件发送至 183843141 @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后,代理机构确认通过 方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询价文件的无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800.00 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且不提供 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楼 2 楼 )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74 号令)》等有关法律 开标地点: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卧龙岗 92 号
1.招标条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卧龙岗 92 号 楼 2 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法规的规定,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楚雄市诚珑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楚雄实 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校区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NHJT【2023】(滇)第 0706 号
2.2 项目名称: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校区改造项目;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预算金额:858569.51 元,暂列金 90000 元;
2.5 最高限价:858569.51 元元;
2.6 采购需求:办公设备,食堂设备(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8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的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财(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库〔2017〕141 号)执行。
八、监督部门
二楼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13769294454 电子邮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市诚珑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彝海公园北侧商业街 1 栋 1-4
招标代理机构: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卧龙岗 92 号楼 2 楼 联 系 人: 聂颖、李阳、赵成艳、陈珏惠、金菊花、祝青
电 话: 18308785521
电子邮件: 183843141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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