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3-210104-00157 二、项目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 供应商名称:沈阳区域气候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中标(成交)金额: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 服务类 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约74平方公里。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科学客观地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编制的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完整,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则(任务来源,项目概况,编制依据); 2.资料来源及处理方法; 3.论证区域气候特征分析; 4.影响天气分析; 5.关键气象因子分析及极端气象参数推算; 6.论证结果的适用性及对策建议; 7.结论。 服务要求:报告应符合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发布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技术指南》的要求。 服务时间:60日 服务标准:论证机构应从气象部门获取论证所需气象资料,气象资料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如需开展现场气象探测,探测仪器、探测方法和探测环境应当遵守气象探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规程。论证机构使用的其他资料应当符合相应行业的技术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娟、郑刘平、郑继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建设路115号 联系方式:024-62615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伟龙 电 话:024-880261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