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锡通园区2023年度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外包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cg-2023041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仲英134851176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苏锡通园区2023年度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苏锡通园区2023年度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外包服务项目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39.116.106:6767/TPBidder/memberLogi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suxitong.etrading.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锡通园区2023年度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TCG-2023041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0万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元/组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如未达到服务期限,但服务费用合计达到10万元,自动终止。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若被查实为失信单位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年4月21日9:30;
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21日09时30分。逾期不可报名。
3、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无需登录)→平台帮助栏目→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
四、磋商时间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地点:上传至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39.116.106:6767/TPBidder/memberLogin)
3、开启时间:2023年 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南通市海伦路80号)不见面开标室
5、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1.139.116.106:6767/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6、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七、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供应商响应文件。同意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八、成交方式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
九、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suxitong.etrading.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1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因成交供应商或其他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报告,三日内不报告,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将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恶意串通等行为的,采购人将报告上级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5)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影响,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会员系统地址:http://211.139.116.106:6767/TPBidder/memberLogin。
2、磋商仪式
2.1下载采购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凭企业CA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采购文件。
2.2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2.3 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备注:磋商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需各交易响应人登录系统后,进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参与报价】菜单中进行响应报价。
特别提醒:各交易响应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及商务技术标评审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六十(6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4、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供应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5、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6、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7、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8、若各响应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开标程序、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等现象,无论是否为成交候选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磋商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至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采购人所属集团、采购人所属集团内部子公司的相关项目投标。
十一、联系人
招标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
地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
联系电话:0513-891966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13485117652
软件公司联系人:新点全国客服
电话:400-998-000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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