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炎陵县农业局
供应商(全称):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
(2)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18】000131
(3)项目内容:炎陵县划定“两区”水稻生产功能区中水稻面积12.59万亩,油菜生产保护区划定面积2.22万亩。其中油菜面积包括在水稻面积之中。两区划定1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具体包括内业工作、外业实地勘查两区地块,设施实地勘测标注,公告公示,勘误修正,管护责任书签订;对“两区”勘查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并汇集各乡镇数据到县,编制纸质和电子成果,检查验收与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06,900.00元整。
大写:捌拾万零陆仟玖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两区”划定工作。
地点:炎陵县辖区内
方式: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和《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炎陵县“两区”划定工作。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剩余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供应商。
乙方委托其下属分公司收款,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
账 号:5911 5976 5784
地 址:长沙市人民东路46号铭诚国际515室
电 话:0731-88660586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 自签订后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采购人执肆 份,供应商执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12日
合同订立地点:炎陵县农业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周意全 委托代理人: 黄穆能
电 话: 0731-26222758 电 话:0731-88660586
传真: 0731-26222758 传 真:0731-88660586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