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石化职院2023年德远楼一楼校史馆建设项目
金额
81.2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3040345542995
预算金额81.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石化职院2023年德远楼一楼校史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4034554299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智、刘卓青  18975000880、18573035790 
 报价起止时间:2023-04-09 22:16  -  2023-04-12 22:16 
 采购单位: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湖南石化职院校史馆建设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描述:本项目为湖南石化职院德远楼一楼校史馆装修部分、安装部分及文化展示项目,项目审定后预算金额为812847.08元。具体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附件附后;采购需求:包含展墙整体艺术造型、安装工程、文化展示部分。校史馆需要安装采购的设备清单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812847.08 -

 
 买家留言:一、参与竞价供应商需根据附件中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共包含三部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以及技术部分。内容包含不限于企业资质文件、相关业绩和实施方案以及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上传至附件,纸质版寄送至学校招投标办。二、供应商需具备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三、参与竞价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前到学校进行实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带有宣传统战部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方可进行电子卖场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四、审计预算中的设计部分费用,中标供应商需向设计单位支付,不纳入报价范围。五、因本项目为装修改造项目,可能存在方案、效果上的调整,报价时需预留10%不可预见费纳入报价范围。 
 附件: 石化职院校史馆12.5.dwg
湖南石化职院校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用).xlsx
2.审核汇总表.xls
校史馆设备明细表.xls
供应商资质要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4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岳阳市 岳阳县 新开镇 印山村S308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南石化职院2023年德远楼一楼校史馆建设项目,审定后预算金额812847.08元。项目包含陈列学校发展历史、展示历史办学历程和不同时代学校面貌,是激励师生共同成长、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包含展墙整体艺术造型、安装工程、文化展示部分。项目周期为签订合同的45个工作日内完工。
二、供应商要求 一、参与竞价供应商需根据附件中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共包含三部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以及技术部分。内容包含不限于企业资质文件、相关业绩和实施方案以及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上传至附件,纸质版寄送至学校招投标办。二、供应商需具备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三、参与竞价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前到学校进行实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带有宣传统战部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方可进行电子卖场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四、审计预算中的设计部分费用,中标供应商需向设计单位支付,不纳入报价范围。五、因本项目为装修改造项目,可能存在方案、效果上的调整,报价时需预留10%不可预见费纳入报价范围。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以来承办过类似项目经验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部分现场图片和设计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工期及验收 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工并经采购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按实际发生实时签证,并有详细的过程资料(如施工前、中、后影像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实测草签单),能提供竣工图的尽量提供。 3、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验收,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相关部门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
四、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依据甲方书面签字验收的工程量签证单编制工程结算书,报甲方审计部门审计(或由甲方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以审计审定金额进行结算,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审计金额确定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后满一年,若无质量问题则无息退还。甲方在向乙方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因乙方迟延或拒绝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保证 1、质保期承诺为验收合格后3年。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材料、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维护、更换、零配件等供应及相关服务。3、成交供应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5、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意外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正常运行使用后,由于成交供应商对项目的设备故障未及时维修更换等因素导致的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3、乙方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并达到相关检验及认证标准。乙方应提供材料有关的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材料进场后乙方需通知甲方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如材料有丢失或损坏,或者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3 工作日内退回更换、补齐,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协议第九条第一款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乙方作业前需清理好场地,具备机具可以上作业面操作的条件后方可通知机械设备入场。乙方机械设备到场前需事先通知甲方到场,经甲方引导乙方机具设备入场。机械设备在入场和操作过程中不得损坏途经路面和公共设施,否则损坏设施由乙方照价赔偿。 5、乙方应自行完成维修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6、乙方应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的资质和条件,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留存备案。乙方承诺乙方派驻本合同施工项目的施工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资质,并经乙方或有关机构考核合格。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乙方应当派员监督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措施,乙方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 关于甩项不施工情况的处理:若乙方声称无能力完成其中的分项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另找人施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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