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金额
1070.1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9月1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
二、预算金额:10701453.00元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文件中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芦宾
联系方式:0351-601633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美花
联系方式:0351-3693369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41号
联系电话:0351-4123278
七、公示期限:
本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9月1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
二、预算金额:10701453.00元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文件中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芦宾
联系方式:0351-601633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美花
联系方式:0351-3693369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41号
联系电话:0351-4123278
七、公示期限:
本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需求专家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 | ||||||
采购人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项目内容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结合山西具体情况的迫切需要,进行全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子项目、全省法院执行监管及协助查控平台建设子项目、全省法院智慧案件审判管理平台建设子项目、全省法院文书质量核查系统建设子项目4个子项目,全部为新建项目。 | ||||||
招标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预算金额 | 10701453.00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文件中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备注 | |
苏 敏 | 男 | 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 | 省委办公厅信息化管理中心 | |||
焦明华 | 男 | 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应用 | 山西省税务局 | |||
王丽芳 | 女 | 高级经济师 | 计算机 | 中能建山西电建有限公司 | |||
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文件中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经专家组审核采购需求,形成如下意见: 经专家组审阅相关文档、质询、讨论、认定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技术参数设置合理、无倾向性;其采购目标与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能够满足采购单位需实现的功能等目标;采购的数量科学合理,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的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项目履约时间的方式、验收方法以及其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论证。 | ||||||
服务及技术需求 | 商务需求及服务与技术要求 一、使用环境:无 二、资格要求: 1、本包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2、交货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10%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四、实质性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无; 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无; 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其他强制要求或标准; 5、针对定制开发软件,投标方应作如下承诺: 1)第一项道交纠纷一体化解决平台对接、第二项分调裁审数据对接、第四项律服平台对接、第五项统一送达平台对接、第六项涉诉信访平台对接、第二十二项记录仪对接、第二十四项审判管理中心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并提供开发源代码; 2)随着法院实际应用变化,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在质保期内可以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对系统的功能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增减; 3)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 4)针对需方已有的和即将开发的应用系统和软件,供方需无偿提供功能调用接口和数据交换接口,积极支持、配合采购人的其他应用系统的调用接口开发和实施; 5)所投产品为按照采购人需求定制开发的软件开发源代码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6)随着法院实际应用变化,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在质保期内可以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对系统的功能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增减; 7)针对需方已有的和即将开发的应用系统和软件,供方需无偿提供功能调用接口和数据交换接口,积极支持、配合采购人的其他应用系统的调用接口开发和实施; 6、应承诺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并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数据的共享交换工作; 7、应承诺本项目中所含应用系统须按照釆购人的要求适配相应的CPU和操作系统平台,确保系统流畅稳定安全运行。 五、非实质性要求: 1、提供供应商自身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的扫描件; 2、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 3、提供项目建设方案,方案符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的发展现状,整体思路符合山西省法院信息化规划思路;技术方案符合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具有可行性、先进性、完整性。 六、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 1、质保期3年。质量保证期自通过最终验收,采购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开始计算。提供软件三年免费升级服务,硬件三年原厂质保及免费上门维护服务;质保期内根据用户需求和应用系统运行维护要求,免费提供运维人员确保应用系统运行稳定; 2、承诺需方提出问题及时响应,如有到达现场的需要,承诺在90分钟内赶赴现场,并保证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承诺设立专线电话作为整个系统的故障受理电话,同时为本项目设立专职客户经理,实现7×24小时服务;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硬件故障的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投标人承诺软件产品免费升级、维护;质保期内投标人承诺安全产品免费升级、维护; 3、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且提供相关售后人员的项目资质; 4、培训要求:现场培训。 七、验收标准: 1、由需方、监理方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交货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 3、项目验收前中标方需向甲方提供设计报告,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要求验收的软件功能、性能、安全是否达到单一来源文件和合同要求,并附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 4、定制型开发软件验收标准应符合GB25001.51《软件系统测试方法标准》、GB28035《软件系统验收规范标准》; 5、提供验收报告,提供相关的纸质技术资料3份,以及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布线图设备安装图,IP地址表,设备安装清单,及定制软件的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安装说明、使用手册、软件介质等。 技术需求 道交纠纷一体化解决平台对接1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技术规范指引》,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与法院内网审判系统对接,与案件相关的数据可以实现一体化平台和审判系统数据同步更新。要求整个接口数据规范遵循2015版法标,具体完成以下接口对接: 1、预约调解接口 预约调解申请接口由网上立案平台发起,调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接口,当前案件的预约调解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代理人信息、立案材料信息、文书材料信息。 2、立案申请接口 立案申请接口由道交一体化平台发起,调用法院的办案系统接口,当前案件的立案申请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立案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立案材料信息。 3、立案审批退回接口 立案审批退回接口主要针对法院不准予立案的案件信息,法院办案系统不准予立案后,通过调用此接口通知道交一体化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负责案件信息的更新,当前案件的退回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案件流水号,法院编码等。 4、立案信息接收接口 立案信息接收接口由法院办案系统发起,调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接口,当前案件的立案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案号,立案时间等信息。 5、分案信息接收接口 分案信息接收接口由法院办案系统发起,调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接口,当前案件的分案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案号,法庭信息、办案人员等信息。 6、排期信息接收接口 排期接信息接收接口由法院办案系统发起,调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接口,当前案件的排期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案号、开庭时间、庭次等信息。 7、办案信息推送接口 办案信息推送接口由道交一体化平台发起,调用法院的办案系统接口,当前案件的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案号,证据、文书等信息。 8、结案信息接收接口 结案信息接收接口由法院办案系统发起,调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接口,当前案件的结案信息。技术规范中接口提出了职责要求、参数信息、接口信息、时间要求。其中接口参数信息包括:案号,判决信息、判决文书等信息。 分调裁审数据对接1项 为了落实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支撑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体系中,有关多元调解、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的数据统计需求,要求在《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基础上,将相关业务数据上报至人民法院大数据集中管理与服务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1、分调裁审、网上立案需要汇聚的数据,主要依据《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中获取,主要参考文件如下: TS_01.00-2017_基础信息数据结构规范 TS_01.02-2017_刑事案件数据结构规范 TS_01.03-2017_民事案件数据结构规范 TS_01.04-2017_行政案件数据结构规范 TS_01.13-2017_信息化管理基础数据结构规范 2、信息化管理基础数据结构规范中,庭室机构【类型】字段下,增加代码选项“速裁庭”。 3、基础信息数据结构规范中,案件概要信息下新增字段【繁简案标识】。 4、基础信息数据结构规范中,案件概要信息下【审判执行组织成员类型】,增加代码选项“速裁法官”。 5、民事案件数据结构规范中,民事一审案件下审理程序信息,新增字段【是否适用速裁程序】。 6、行政案件数据结构规范中,行政一审案件下审理程序信息,新增字段【是否适用速裁程序】。 7、数据汇聚路径参照“TS_01-2017_第一部分:数据汇集技术规范”。 山西移动微法院及跨域立案1项 移动微法院依托云服务、人脸识别、即时通讯、同步多方音视频等先进可靠技术,作为当前比较成熟的移动诉讼平台,在微信平台赋能的基础上,构建中国移动微法院(全国总入口)和山西移动微法院(业务分平台)的全国体系,初步实现简易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在线流转,提供诉讼服务事项便捷网上办理,随遇接入、即时服务,重点解决了“问累、诉累、跑累”等问题,让群众的诉讼活动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成为可能。 一、系统功能要求: 1、我要立案 包括审判立案和执行立案,当事人需填写原告、被告、代理人等当事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证据、起诉状、证件信息等材料后提交网上立案。 2、我的案件 包括审判和执行模块,提供案件列表、消息群组、案件详情、证据交换、电子送达、提交申请、联系各方、发送位置、制作笔录、案件调解、人员管理、文书签名、节点展示、节点采集、执行外勤采集、终本约谈、线索举报、咨询答复、期限提醒、多方视频等功能。 3、诉讼交费 立案法官可通过审判系统创建诉讼费,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支付缴纳诉讼费。移动微法院支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微信支付或者现有支付平台完成诉讼费交纳。 4、诉前调解 跳转最高院“多元解纷”小程序。 5、手机阅卷 当事人可在线申请案件卷宗,由法官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查看电子卷宗。系统通过对接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实现该功能。 6、计算工具 支持用户进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各类诉讼费用和期间、日期计算。当事人对诉讼相关费用进行计算,支持计算类型包含诉费计算、伤害赔偿计算、工伤赔付计算。 7、智能问答 跳转“小法管家”,支持用户免费使用法院指定的由第三方提供的智能问答机器人。智能问答机器人应能以文字、语音等方式自动回复关于系统使用、诉讼流程和常见法律问题。 8、法规查询 跳转“元典智库”,面向律师、当事人等法律人提供统一的法律知识检索、问题研判和知识管理平台,从法律人真实办案场景出发,全面整合各种渠道的法律数据资源,实现革命性法律知识检索,以案件为单位,深度关联同一案件不同阶段各种类型文书,并通过用户的自主设置,提供专业化的知识管理和个性化推荐服务,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的智能办案体验。 9、法院导航 支持用户查询法院办公办案场所地址和公众服务电话,并通过手机已经安装的地图导航APP获取导航服务,导航到法院位置。 10、特色模块 展现山西法院特色,预留扩展功能入口。 11、跨域立案 要求与网上立案系统、办案系统实现对接,100%实现全国范围内数据网上流转,实时响应,即时办理。协作法院法官通过本地移动微法院分平台进行访问操作,将跨域立案申请信息和诉讼材料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管辖法院办案系统进行信息交互。 二、对接要求 山西移动微法院与法院审判系统(办案系统)、全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系统、送达平台、12368短信系统等存在数据接口关系;与外部公安全国人口管理系统、微信支付、第三方地图、第三方计算工具、第三方书状辅助工具、第三方智能问答机器人存在数据接口关系。根据业务数据交互需要,各系统提供webservice服务接口,调用webservice推送信息,以XML格式进行交换;或者各业务系统调用webservice接口推送信息,以XML格式进行交换。 律服平台对接1项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作为服务律师网上诉讼的技术支撑平台,为律师提供“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统一应用”“统一资源”“统一数据”服务。使用统建的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即本平台)的接口要求: (一)与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管理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最高律师信息库、各省律师服务平台、律协平台接口。 本平台应支持从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管理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最高律师信息库、律协平台同步已有的律师信息,满足用户在本平台继续注册认证以及单点登录。应从各平台获取以下信息: (1)个人信息,包括人员类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执业信息,包括执业机构、执业类别、发证机关、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 (二)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口 本平台应支持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获取本平台已认证的用户作为调解员或诉讼代理人的案件信息,满足调解案件的列表展示。应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获取以下信息: (1)调解案件信息,包括调解案件标识、调解案件编号、调解案件名称、调解人员标识、调解人员名称、申请调解时间、调解案件进展状态、调解结果、调解机构标识、调解机构名称。 (2)调解案件参与人信息,包括当事人编号、当事人名称、当事人类型、当事人诉讼地位、代理人名称、被代理人编号、代理人类型、代理人证件类型。 (三)与办案系统接口 (1)本平台应支持向办案系统发送提交材料信息,并支持从办案系统获取材料审查的结果信息。 (3)本平台应支持向办案系统发送电子调查令申请信息,并支持从办案系统获取审查结果及文书信息。 (4)本平台应支持向办案系统发送律师留言信息,并支持从办案系统获取法官回复信息。 (5)本平台应支持向办案系统发送代理词提交信息,并支持从办案系统获取审查结果信息。 (6)本平台应支持向办案系统发送核实代理关系申请信息,并支持从办案系统获取审查结果信息。 (四)与排期开庭系统接口 本平台应支持从排期开庭系统获取开庭预定信息,并支持排期开庭系统预定开庭时从本平台获取排期避让提醒信息。 (五)与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管理系统接口 本平台应支持单点进入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平台,并支持从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平台获取信访信息。 (六)与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接口 本平台应支持单点进入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并支持从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获取保全信息。 (七)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接口 本平台应支持单点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并支持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获取鉴定信息。 (八)与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接口 本平台应支持单点进入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并支持从人民法院送达平台获取送达记录信息。 统一送达平台对接1项 审判系统对接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简称平台),要求支持用户通过办案系统的“统一送达平台”入口跳转平台进行送达相关活动。用户点击‘统一送达平台’按钮进行跳转时,平台通过权限校验接口对当前账号进行校验,账号和权限校验通过后,通过案件信息同步接口获取当前案件的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审判组织成员信息和文书信息,平台与办案系统进行二次权限校验,校验用户是否有权限操作此案件的送达操作,符合权限要求的用户通过平台对案件的文书进行送达操作。具体对接接口如下: 1、鉴权机制 办案系统和平台进行两次校验。第一次系统平台跳转的同时,系统通过token验证,判断当前操作是否合法,如果未登录跳转至办案系统进行登录操作。第二次校验,确认当前用户是否对案件有操作送达的权限。办案系统和平台之间的交互请求都必须携带token,由办案系统和平台对请求合法性进行校验。 2、页面超链接接入 办案系统通过在办案系统页面上嵌入超链接跳转至平台,携带参数:操作人ID、操作人姓名、上诉部门、上诉法院、联系电话、案件id、校验参数。 3、操作权限校验 由办案系统提供,供平台进行调用,主要用于判断当前跳转的操作人账号在办案系统中是否正常,是否有权限操作电子送达,是否对url 中传递的案件有操作权限。 4、案件信息同步 由办案系统提供,供平台进行案件信息拉取,包含:案件基本信息、案号、案件唯一标识、案件类型名称、案由、立案日期、承办部门、承办法院、法院法标、法院地址、案件状态、审判组织对应、承办人、承办人电话、书记员、书记员电话、当事人、当事人id、诉讼地位、当事人名称、当事人类型、是否接受电子送达、手机号码、详细地址、送达地址、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性别、邮政编码、民族、是否同意审判流程公开、文书信息列表对应、文书id 、文书类型、文书名称、文书地址。 涉诉信访平台对接1项 根据山西法院涉诉信访平台的建设情况,要求实现涉诉信访平台与全省法院立案系统对接,实现信访系统信访转立案、信访案件关联原审案件详情、回填案件信息,通过立案系统和审判系统能查询当事人信访详情与卷宗。 要求基于审判系统新增信访风险记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以后案件可能存在信访风险,承办法官需要对信访风险进行记录,方便以后发生信访时查看原审案件信息的时候能够及时、便捷地了解到当时的情况。 要求与诉讼服务网对接,增加当事人申诉信访入口,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网可进行网上申诉。 要求与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同步。 域名SSl证书5年 针对山西微法院提供二级域名服务,并配备对应域名型SSL证书 请求服务系统1套 硬件形态:标准机架式机箱,双服务器主机架构,专用安全加固Linux操作系统,冗余电源。 内网接口:≥1个100/1000M Base-TX管理接口,≥3个100/1000M Base-TX网络接口。 外网接口:≥1个100/1000M Base-TX管理接口,≥3个100/1000M Base-TX网络接口。 软件系统:配置设备管理系统。 性能:并发用户数量≥200个;最大支持服务≥20个。 系统要求: 1、支持SOAP协议、XML-RPC协议和REST协议; 2、支持请求转文件(XML文件)和应答转文件(XML文件); 3、支持各种Web Service接口; 4、支持移动应用系统访问; 5、支持请求服务行为的审计,包括用户信息审计、行为信息审计、访问内容审计等。 执行联动与联合惩戒平台1项 1 信息查询系统 1.1 查询申请 实现各级法院承办人(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车辆信息)、全系档案信息(证件种类名称、证件号码、户籍地、暂住地、旅店住宿、出入境等信息)查询申请。 承办人(执行法官)在提起查询申请前,可以在执行中心的信息库中预查询该当事人是否存在被查询的财产和控制信息,然后根据预查询结果,根据各协执单位联通情况向各单位发起新的查询请求。 1.2 查询审批 承办人(执行法官)提起的财产查询、控制及人员布控请求,通过预先定义好的流程提交给领导审批,具体审批人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进行授权,审批不通过的请求直接回退给执行员。 1.3 电子盖章 经过领导审批通过的请求经过本院的机要员审核后,在自动生成的协助查询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上加盖电子印章,发送给协执单位处理。 1.4 接收反馈 各协执单位收到法院请求后,根据实际请求内容进行处理及反馈。 1.5 统计分析 对当事人财产查询、财产控制、人员布控的分类统计功能。 1.6 系统管理 实现对系统用户部门及用户、协执单位及用户、系统角色、用户权限、用户证书、业务流程、文书模板等进行管理,监控系统运行日志。 2 人员、车辆布控联动系统 2.1 人车布控 发起布控申请,引入案号后,填入承办人联系方式,引入“布控通知书”,经领导审批后,发送至公安局进行布控执行与执行指挥中心的联动。 2.1.1 布控对象引入 执行法官发起布控申请业务,有关案件信息来源于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布控系统只能针对案件当事人发起布控申请(当事人为法人时,系统支持对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提起布控申请),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布控申请操作。 2.1.2 在库查询 执行法官进入被执行人布控系统后,可进行被执行人布控情况在库查询,可检索被执行人的布控状态,已被其他法院进行布控的被执行人无需进行重复布控。 2.1.3 布控申请 执行法官进入被执行人布控系统后,针对在办案件引入布控对象并完善对象信息后,选择“布控申请”措施,上传布控依据扫描件,生成相关协助布控函,提交布控审批流程。 2.1.4 续控申请 执行法官进入被执行人布控系统后,针对在办案件引入布控对象并进行在库查询检索布控对象状态后,选择生效的布控申请进行引入,选择“续控申请”措施,生成继续协助布控函,无需再扫描引入布控依据,提交审批流程。 2.1.5 撤控申请 执行法官进入被执行人布控系统后,针对在办案件引入布控对象并进行在库查询检索布控对象状态后,选择生效的布控申请进行引入,选择“撤销布控申请”措施,自动生成撤销布控通知书,提交审批流程。 2.2 布控反馈 2.2.1 布控结果 公安厅在被执行人布控系统中,收到省院执行指挥中心传输的三级法院布控请求后,直接将被执行人纳入布控处置流程,并将处理结果返回给执行法院。执行法官登录被执行人布控系统后,查看公安厅反馈的相关受理结果。 2.2.2 轨迹结果 公安厅针对已经受理的布控,将布控对象纳入布控监控体系,监控人员行踪轨迹,并将人员行踪轨迹直接在系统中反馈给申请法院。申请法院执行法官登录被执行人布控系统,可以查看公安厅反馈的人员轨迹信息,以便下一步处理。 2.3 布控请求集中汇总 将全省布控请求进行汇总审批发送至公安端。 2.4 布控审批 2.4.1 省高院布控审批流程 省高院本级承办人提起的人员布控申请,直接提交至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直接流转至省公安厅进行布控受理,审批不通过的进行退回,由申请人进行核查修复并重新提交。 2.4.2 中基层院布控审批流程 中基层法院承办人提起的人员布控申请,直接提交至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审批,审批不通过的进行退回,由申请人进行核查修复并重新提交。 2.5 布控结果确认 根据公安厅反馈的人员轨迹信息,法院对布控对象进行查控,必要时可以请求出现地所在辖区派出所予以协助,辖区派出所应当予以协助。人员查控无论成功失败,执行法官应当在系统的法院端对公安反馈的人员轨迹信息进行核验确认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消息同时需反馈给公安端。 2.6 与执行系统深度对接 与法院现有执行系统无缝对接,支持从执行系统中发起布控申请,查看布控结果,浏览轨迹结果。 2.7 布控交互 2.7.1 布控申请信息交互 由法院布控系统提起布控请求,将被执行人信息封装成请求文件,通过光闸摆渡到前置机上,供公安厅获取布控请求信息。 布控申请文件内容包括:执行法院的布控依据文书(拘留决定书、拘传票)、协助布控函、继续协助布控函、撤控通知书等。 2.7.2 布控结果信息交互 公安厅将人员布控处置结果信息封装成结果文件,并推送到前置机上,法院通过光闸摆渡获取布控结果文件,进行解析入库处理。 布控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布控处置结果文件。 2.7.3 轨迹结果信息交互 公安厅将人员轨迹信息封装成轨迹文件,并推送到前置机上,法院通过光闸摆渡获取轨迹结果文件,进行解析入库处理。 轨迹消息交互文件内容包括:轨迹消息文件。 2.7.4 结果确认信息交互 执行法院接收轨迹消息信息,执行干警根据实际情形进行人员抓捕,并对公安反馈的轨迹消息进行消息评价和抓捕结果反馈。公安端接收评价消息以便后续数据利用。 评价消息交互文件内容包括:评价消息文件。 3 执行边控业务联动系统 3.1 执行业务申请 执行业务申请是指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 3.1.1 边控申请 可通过案号或者身份证信息引入案件,引入后可以填写执行信息和控制要求进行边控申请。 3.1.2 续控申请 支持对已经进行边控的案件进行续控。 3.1.3 解除边控申请 可通过案号或证件号码引入本人之前已经边控、续控的记录,进行解除。 3.2 我的执行业务 根据业务类别、状态、案号、边控人及边控函号进行查询执行业务。 3.3 执行业务办理 执行业务办理仅授权给高院用户使用,若非高院用户,给予提示:您无权限使用该功能! 3.4 执行业务审核 高院直接提交给省高院办理后进行审核;中院是执行业务申请之后进行中院审核;基层法院是执行业务申请之后进行本院审核。 3.5 执行业务审批 执行业务审核完之后进行执行业务的审批。 3.5.1 高院执行业务审批过程 高院审核完执行业务之后进行高院审批,高院执行业务审批的页面。 3.5.2 中、基层法院执行业务审批过程 中、基层法院执行业务申请之后进行中、基层法院审核同意之后流转到中、基层法院审批,中、基层法院审批同意之后流转到高院审查,执行业务审查仅授权给高院用户使用,若非高院用户,给予提示:您无权限使用该功能! 3.6 执行业务跟踪 可根据申请法院、业务类别、案号和边控对象查询执行业务,针对办结状态、打印状态的边控、续控业务进行期限跟踪。。 4 统计分析 法院可以统计本级及下级各个法院对于人员、车辆的查询、控制情况。 4.1 查询统计 法院可以统计一段时间内,本级法院及所属下级法院查询的被执行人数量,公安反馈的车辆总数。 4.2 控制统计 4.2.1 布控名单 法院可根据查询条件:状态、法院名称、发送日期、被执行人姓名,查询已经或者准备布控的被执行人名单。 4.2.2 车辆控制 法院可以统计一段时间内,本级法院及所属下级法院发送的车辆控制请求数量。 4.2.3 边控统计 法院可以统计一段时间内,本级法院及所属下级法院提起的边控请求数量。 5 联合惩戒系统 5.1 数据采集 统一数据来源,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库为失信人数据来源、以最高院限制高消费库为限高数据来源。首次采用全量采集,后续每日定时进行增量采集,增量采集的同时,校验案件信息的一致性,对于案件信息有变更的,进行案件信息重新采集。 5.1.1 失信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发布状态数据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5.1.2 失信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5.2 失信查询 集中全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承办人(执行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状态(发布、屏蔽、撤销)以及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同时支 持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系统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excel 的格式导出。 5.3 惩戒查询 协助执行单位在收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进行内部评估,对纳入失信惩戒体系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失信行为惩戒,并将惩戒结果反馈至法院。 承办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各个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反馈的失信惩戒信息,也可根据系统的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查询全省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结果信息。 系统可自动生成失信惩戒结果信息表,并支持打印。 5.4 统计分析 针对全省失信被执行人统计失信惩戒结果,系统以两个维度进行统计:以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为主线,统计各个单位惩戒的案件数与人数;以全省失信被执行人中已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统计,统计全省已被惩戒的案件数与人数。 5.4.1 失信统计 以法院端为维度,统计各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屏蔽、撤销、纠正情况。 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 excel 的格式导出。 5.4.2 惩戒统计 以法院端为维度,统计各法院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各协助执行单位参 与失信惩戒的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 excel 的格式导出。 5.4.3 协执惩戒统计 以协执单位端为维度,统计各协助执行单位参与失信惩戒的情况。系统自动 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 excel 的格式导出。 5.4.4 推送统计 以协执单位端为维度,统计推送给各协助执行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 excel 的格式导出。 5.5 协执单位管理 5.5.1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集中全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正在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之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 excel 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惩戒结果。 5.5.2 失信惩戒 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针对本单位已经惩戒过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展示,未反馈的失信惩戒记录仍然可以进行编辑和反馈。 5.6 系统管理 实现对系统用户部门及用户、协执单位及用户、系统角色、用户权限、用户证书等进行管理,监控系统运行日志。 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动态监管系统1项 1 巡查数据清洗加工 1.1 立案准备主题数据清洗加工 建立数据清洗定时任务,需针对辖区立案准备主题的案件及节点数据进行加工清洗,清洗的内容需包含案件数据以及反查业务数据。 1.2 财产查控数据清洗加工 建立数据清洗定时任务,需针对辖区财产查控主题的案件及节点数据进行加工清洗,清洗的内容需包含案件数据以及反查业务数据。 1.3 财产处置主题数据清洗加工 建立数据清洗定时任务,需针对辖区财产处置主题的案件及节点数据进行加工清洗,清洗的内容需包含案件数据以及反查业务数据。 1.4 案款发放主题数据清洗加工 建立数据清洗定时任务,需针对辖区案款发放主题的案件及节点数据进行加工清洗,清洗的内容需包含案件数据以及反查业务数据。 1.5 结案主题数据清洗加工 建立数据清洗定时任务,针对辖区结案主题的案件及节点数据进行加工清洗,清洗的内容需包含案件数据以及反查业务数据。 2 巡查可视化 2.1 主页 执行巡查的首页面,需显示执行巡查的主题语,并展示用户累计使用巡查系统的天数和累计发现的巡查风险数量。 需提供一键巡查功能,点击后对辖区清洗的巡查结果数据进行动效加载展示,巡查结果需包含展示节点超期类和节点处理违规类。 2.2 立案准备巡查主题 (1)拖延分案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拖延分案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案件接收超期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件接收超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3)执行通知超期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执行通知超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3 财产查控巡查主题 (1)网络查控环节超期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网络查控超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网络查控平均用时、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未发起网络查询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件未发起网络查询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3)可执行财产未控制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可执行财产未控制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网络查控结果分析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4)控制即将到期财产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控制财产即将到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控制措施占比、控制到期财产分类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5)需增加核心检查内容:对“总对总”查控数据的监管分析。 2.4 财产处置巡查主题 (1)评估环节超期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评估环节超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拍卖环节超期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拍卖环节超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分类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3)划拨环节超期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划拨环节超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5 案款发放巡查主题 (1)到账未及时发放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款到账未及时发放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领款人非当事人本人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款发放时领款人非当事人本人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发放状态占比、发放状态分布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3)领款人为案外人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款发放时领款人为案外人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发放状态占比、发放状态分布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4)案款发放长期延期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款发放延期超60天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分布、延期天数区间分布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6 结案巡查主题 (1)超期未结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件超期未结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分布、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2)即将到期案件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件即将到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分布、即将到期天数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3)超长期未结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件超长期未结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分布、执行时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4)多次期限变更 需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多次期限变更案件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需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分布、变更次数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3 反查 3.1 案件列表反查 需支持在巡查主题中提供数据下钻反查功能,对于不同主题数字的反查页面有区分,案件列表反查需适用于对于案件数量计算的反查。 3.2 财产列表反查 需支持在巡查主题中提供数据下钻反查功能,对于不同主题数字的反查页面有区分,财产列表反查需适用于对于财产数量计算的反查。 3.3 案款发放记录反查 需支持在巡查主题中提供数据下钻反查功能,对于不同主题数字的反查页面有区分,案款发放记录的反查需适用于案款发放记录的反查。 4 巡查督办 4.1 督办发起入口 需支持管理者通过对应主题的可视化页面中的地图中选取对应的辖区法院来发起督办。 需支持督办时根据当前主题自动引入风险督办清单,并支持自动生成督办类型、督办对象、督办说明内容等信息,提交督办后目标法院可在“收到的督办”模块查看并反馈。 4.2 发起的督办 需支持巡查管理人通过此模块查看之前发起的督办历史记录,可根据督办对象、督办类型、督办日期区间等条件进行筛选,并可对已反馈的督办记录进行反馈确认操作。 4.3 收到的督办 需支持被督办法院管理人通过此模块查看上级法院对本院督办的记录,可根据督办类型、督办日期区间等条件进行筛选,并可对督办的记录进行查阅和反馈。 4.4 自动督办 需支持每天定时自动发起督办,不用省院执行指挥中心派专人做督办的事。 4.5 自动生成监管通报 系统需支持自动生成监管通报功能,内容需包括之前问题处理情况,新增问题情况等信息。 执行节点短信通知1项 1 短信发送配置 针对执行系统现有的功能,可配置自动发送手机短信的流程节点,即哪些节点时可发送手机短信。 2 节点短信自动生成 管理员可根据法官要求,对已经定义的节点进行短信的配置,可配置发送短信的内容样式、选择发送的对象、收信人、发送的方式(即时发送或定时发送)等内容。 3 短信发送接口 短信生成完毕后,可通过接口的方式与现有的短信平台进行对接。 4 短信查询和统计 (1)短信查询 在“案件管理”界面的“查询跟踪”功能下增加短信查询功能。 (2)短信统计 授权用户可通过短信统计模块从短信量、短信发送类型查看全院短信发送情况。 5 执行节点短信发送样式 提供执行节点短信发送样式模板,用户能够对模板进行编辑。 执行音视频管理平台1项 1、采用B/S架构,法院内网的每一台机器都可以凭借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在任意一台机器上实现对全网数据的操作管理。实现“全网采集、资源共享、高效存储、系统融合”。 2、支持系统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视频数据管理、视频采集录入、统计报表等功能,支持与其他平台对接能功能。 3、支持4级以上部门层级,管理员可以维护用户角色,角色和权限相关联。可以设置默认角色,如普通用户、普通管理员。还可以针对某个单位定制角色,角色的权限在权限设置里进行维护。用户信息主要包含:姓名,编号,角色,身份证号,性别,单位,联系电话,ip地址,说明等相关信息。 4、支持所有用户权限均为可配置,支持“授权”和“收回”两种操作。权限可以分配到关于系统的各种操作。 5、实现将执法记录仪、4G单兵、车载音视频、监控音视频等各个前端采集到的视频和图片通过执法采集工作站实现执行视频自动上传到执行音视频管理平台指定的服务器进行自动存储、自动把视频和图片进行分类、自动识别执行法官的前端采集设备、自动存储到指定位置、自动清空前端采集设备内存、自动将前端设备充电等。 6、支持对4G单兵、执法记录仪等各类执法电子影像进行统一管理,并能对基层法院进行电子影像统一查看并能按多种条件查询。电子影像可以直接采集至服务器中,上传后的影像与执行案件系统进行关联。 7、支持对执行外勤影像可视化管理时可多条件查询、批量上传、在线预览、状态标记、缩略图,影像上传后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的电子卷宗里进行查看。 8、通过标准SDK接口实现和执行指挥中心现有的各类单一(执法记录仪、4G单兵、手机APP、车载音视频、监控调解视频)的执行视频图像系统融为一体,成为执行指挥中心视频图像管理的总出入接口。 9、平台接口通过标准数据请求服务对接方式,实现4G执法记录仪等各类单一融合的音视频管理系统与业务平台间信息关联与共享,通过案事件编号、部门、执法人员编号、时间等实现信息关联。关联成功的将视音频数据索引提供给业务系统,从而支持在业务系统中对音像数据的调阅播放。 10、支持音频案件上传系统功能,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的组网架构,具有举报电话、来电弹屏系统、短信收发、通话录音记录、通讯录、紧急群呼、案情跟踪、通讯录点击呼叫、拨打电话等功能。 11、平台通过专用网关及接口实现行业用户现有各种音频系统(办公电话、调度电话、集群系统、扩音广播等)的统一接入,实现所有音频系统的集中管理与调度,并通过融合通信与调度平台实现各种音频系统之间的无缝互通,以及与其他视频系统、业务系统的交互。 12、平台具有视频和电话的统计功能,能统计本院所有执法视频终端上传的视频数量和电话录音上传的音频数量,上传至执行案件系统的数量、上传比率,同时可对基层法院进行视频和音频的统计。 13、平台支持高院、中院和基层法院三级架构执行现场视频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及实现大规模的视频存储、调用和分类查阅。 14、采用的执行音视频管理平台为与现有省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各类数据、执法业务数据和音视频文件的自动化、智能化关联。实现基于执法者姓名、单位、涉事人姓名、文书编号、执法内容以及其他条件的音视频数据检索统计分析功能,自动对执法视音频文件与案件系统关联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相应报表。 磁盘存储1台 1、控制器:多控制器架构,SAN+NAS架构采用SAN和NAS统一集成的控制器架构,统一管理;(具备FC/IP SAN和NAS融合组网能力),配置基于控制器的SAN+NAS软件授权,配置原生的NAS功能,无需另配NAS网关;控制器扩展能力≥16,本次配置控制器数量≥2;控制器冗余设计,支持在线更换控制器;在线升级存储系统,无须停机,具备控制器故障自动切换和自动重建功能,无单点故障影响数据的有效性;控制器之间Active-Active架构,且能实现基于原生PCIe的双控之间高速互联;每个控制器中的存储处理器核数64核,不包括额外的专门处理IO的硬件芯片;采用内置SSD盘作为存储系统盘,无需占用数据盘空间存放系统数据;同时系统盘可以做cache数据掉电保护;支持缓存保护,并配置BBU电池保护模组,保证掉电时Cache数据可安全写入Flash或硬盘永久保存,无需占用数据盘空间,实现无限时断电保护Cache数据的目的; 2、缓存:配置缓存容量≥128GB双控可配置最大512GB缓存,集群最大可支持4096GB高速缓存(缓存不包含SSD磁盘、PCI-E SSD、闪存、压缩或重删缓存和NAS控制器缓存); 3、主机端口:配置8个16GB FC前端主机接口,8个1Gb iscsi主机接口;每单控制器可扩展最大3个主机I/O插槽,双控支持16Gbps FC,10Gbps iSCSI/FCoE,10GbE/1GbE NAS等。最大支持24*8GbFC、24*16GbFC 、24*1Gb、16*10Gb; 4、磁盘管理:配置1.2TB 10K 2.5寸SAS硬盘≥24,6TB 7.2K 3.5寸SATA硬盘≥12;支持2U12/2U25扩展柜,设备同时支持SSD、SAS和NL-SAS硬盘,所有磁盘可同时配置为RAID0/1/5/6/10/50/60,且可共存,设备除支持传统RAID外还支持分布式RAID技术,且可以共存;支持两种热备技术,热备盘或者热备空间,且可共存; 5、存储功能:配置全容量许可精简功能,实现存储空间超分配,精简粒度32K、64K、128K、256K可调节,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支持创建单卷≥256TB的容量;配置全容量许可的克隆功能,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配置全容量许可快照功能,有效预防各种软故障的发生,快照无需预留空间,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配置全容量许可卷备份功能,有效预防各种软故障的发生,无需预留空间,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配置存储QoS授权许可,支持单卷的IOPS、Bandwidth的限制设定;支持Active-Active模式双活架构,主机端的LUN多路径为全Active状态;提供性能自动优化功能,可以按业务的重要性分配存储的性能资源; 6、兼容性:支持Windows、Linux、VMware、UNIX (HP-UX、AIX、Solaris、K-UX等)等操作系统;支持支持中标麒麟系统,银河麒麟系统,深度OS等国产操作系统;兼容国产虚拟化平台、国产容器云平台;兼容达梦、神通、金仓三大主流国产数据库; 7、提供配件至少三年质保和三年7*24小时现场保修服务, 包括硬件保修电话支持、现场支持、软件升级。 应用负载均衡1台 1、至少6个10/100M/1000M自适应千兆电接口及1个接口扩展槽位;至少64G SSD硬盘; 2、支持路由、旁路部署,以及三角传输; 3、多合一功能集成:单一设备即可同时支持包括链路负载均衡、服务器负载均衡,全局负载,应用加速,智能DNS,单边加速、虚拟化等功能。无需额外购买相应授权; 4、业务的带宽保障:在链路拥塞时,支持对指定业务分配优先级,高优先级的业务优先处理,可以实现对指定业务的带宽保证,链路空闲时,所有业务可以任意使用带宽,链路拥塞时,可保障指定业务使用带宽,要求提供功能页面响应材料; 5、支持源IP、目的IP、Cookie、HTTP自定义头域、SSL SessionID、SIP Call-id等多种会话保持机制,支持跨服务、跨虚拟服务、跨服务池的会话保持,要求提供功能页面响应材料; 6、支持配置每台服务器最大连接限制和新建连接限制,以及单个特定用户或者一个用户组中所有用户访问指定应用服务的最大连接限制、新建速率限制,以及所发布应用的上下行带宽限制、单个用户访问应用的上下行带宽限制,避免应用系统的服务器过载; 7、支持通过应用层代理解析客户端请求内容, 并根据客户端请求头域做内容分发,将访问不同内容的请求代理到相应服务器上,支持基于host、Cookie、User-Agent、URL的分担模式; 8、支持检测SQL/XSS注入变种/变形深层攻击行为,并进行告警,阻断等精确防御,要求提供功能页面响应材料; 9、支持基于ICMP、TCP、UDP、FTP、HTTP、HTTPS、LDAP、POP3、Radius、SMTP、SNMP,ORACLE,MSSQL,MYSQL等协议的服务器健康检查; 10、支持HTTP访问速率限制:通过代理方式解析HTTP请求,根据限速规则可以限制某个浏览器每秒钟对某个页面发送的HTTP请求数,超过这个数量将进行重置或重定向处理;可以有效防止用脚本对某个固定页面的反复刷新,要求提供功能页面响应材料; 11、基于业务的状态检查:允许用户自定义检查数据流使之贯穿整个业务系统,允许用户设置GET\POST方法模拟客户提交内容,并自定义服务器返回数据检查点来判断业务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12、支持图片进行优化,将图片进行转码后传输,减少图片传输的流量; 13、支持SPDY技术,通过HTTP协议的增强,实现数据流的多路复用、请求优先级及HTTP报头压缩技术,用以最小化延迟、提升网络速度、优化用户的网络使用体验。保障系统安全性的同时,实现业务加速效果; 14、至少支持对10条以上链路进行流量均衡,不需要额外的授权; 15、通过TCP丢包预测,快速重传和恢复机制,提高TCP协议的数据传输速度,当广域网链路出现延时和丢包的情况时,可明显改变TCP传输效率,提升传输速率不用在用户终端上安装任何插件和软件,即可提升链路访问速度,节省带宽资源; 16、智能DNS:实现链路智能Inbound访问,避免跨运营商访问; 17、应用路由:支持常见流媒体,P2P软件,网络游戏, IM ,股票软件的检测识别,可将相应流量分配到期望的目标链路; 18、支持RIP,OSPFv2/v3、BGP动态路由协议;支持IPV6/V4双栈同时工作;支持SSL VPN 远程接入功能; 19、支持全中文的管理界面和HTTPS方式登录、用户角色管理、多级授权管理; 20、支持管理员ACS认证,支持主备ACS认证服务器; 21、三年硬件保修技术支持服务。 安全交换接入系统1台 1、标准机架式机箱,双服务器主机架构,专用安全加固Linux操作系统,冗余电源; 2、内网接口:标配1个100/1000M Base-TX管理接口,3个100/1000M Base-TX网络接口。 外网接口:标配1个100/1000M Base-TX管理接口,3个100/1000M Base-TX网络接口; 3、内外网主机分别≥1个USB 口; 4、安全隔离与信息单向导入系统和数据安全交换系统同一品牌; 5、交换能力≥300Mbps; 6、并发用户数量≥200个; 7、最大支持服务20个; 8、支持WSDL格式文件导入,如果发现不符合WSDL格式的请求,系统自动阻断连接并报警; 9、信息传输过程中,利用先进文件传输技术(UDD模式),提升业务及时性要求; 10、业务配置过程中不对外暴露内网的应用系统及账号密码,保障业务安全性; 11、数据交互过程无协议穿透,交互协议转换成私有格式文件落地交换; 12、通过设备界面可以实时对服务进行测试,了解业务运行情况; 13、支持请求服务行为的审计,包括用户信息审计、行为信息审计、访问内容审计等,可以通过多种组合方式查询; 14、三年产品维修服务,包含硬件保修、5×8技术支持服务。 三层交换机1台 1、国产品牌,自主研发,非OEM适用于通用机架环境; 2、至少48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万兆SFP+端口。 协执端路由器1台 1、品牌要求:国产品牌,自主研发,非OEM模块化机架设备; 2、转发性能:≥15Mpps; 3、内存容量:≥4GB; 4、Flash:≥2GB; 5、带业务转发性能:1Gbps-5.5Gbps; 6、整机交换容量:≥640Gbps; 7、每槽位交换容量:SIC插槽2 Gbps,WSIC插槽5 Gbps,XSIC和EXSIC插槽20 Gbps; 8、固定交换端口:4*GE Combo+2*GE SFP; 9、防火墙性能:≥10Gbps; 10、SIC插槽:≥4个; 11、VPN:支持多种VPN技术; 12、服务:三年产品维修服务,包含硬件保修、5×8技术支持服务。 执行音视频管理单元1套 1、国内知名品牌,自主研发,非OEM适用于通用机房环境; 2、配置≥2颗,主频≥2.6GHz,每处理器核心数≥32C; 3、配置≥32GB DDR4内存; 4、8TB; 5、支持RAID 5; 6、配置≥1块8GB 双端口HBA卡; 7、USB3.0接口≥4; 8、预装中标麒麟操作系统或者UOS统信; 9、尺寸:2U,配置冗余1+1热插拔电源; 10、提供3年整机质保,7*24小时电话响应支持。 音视频采集工作站1台 1、至少8寸高精度钢化玻璃红外一体式触摸屏; 2、不小于1024*7684; 3、至少8个标准USB2.0接口或指定型号的执法设备接口,至少配8个独立隔离舱,防止错拿; 4、Intel工业级主控制板; 5、至少4GB DDR3 1600MHz 最高可扩容至8G; 6、可选2T-12T容量,高可靠,高性能硬盘; 7、220V交流电,具有OVP过压保护、OCP过流保护、OTP过温保护,SCP短路保护与过载保护; 8、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绝缘电阻、抗电强度、漏电电流均符合公安部警用电子产品检测要求,符合MTBF检测标准,平均稳定时间3万小时以上; 9、支持连接符合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标准的品牌、型号的执法记录仪设备; 10、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 11、数据采集: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设备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支持媒体文件格式的可配置。支持同步采集多台执法设备记录,具体数目根据采集站仓位数而定; 12、数据浏览:支持预览回放已采集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媒体文件。视频浏览支持快进快退。支持多倍加速播放、减速播放、截屏、全屏、音量调节等功能; 13、数据检索:支持对已采集的数据依据执法设备数据属性及执法设备重点文件等一种或多种条件进行精确查询; 14、实时显示采集状态:采集设备软件界面实时展示仓位接入执法设备的空闲与采集状态,显示接入的每台执法设备的设备信息、采集进度、采集文件名称; 15、断点续传:在没有准备的断电情况下,已经上传的资料会自动保存,通电后,继续前面的进度上传; 16、数据上传:音视频采集工作站支持自动上传媒体数据到管理服务器。支持后台设置采集站向上传文件的时间范围; 17、系统通告:音视频采集工作站软件界面支持展示由后台下发到采集站的系统通告; 18、批量删除:支持有权限用户批量删除采集站本地媒体文件功能; 19、数据自动删除:当采集设置磁盘容量满时,对超出存储期限数据自动循环删除原则进行删除,重点文件不删除; 20、自动清空记录仪:支持按用户自定义设定存储数据比例量删除执法数据; 21、权限管理:支持用户分级权限管理; 22、系统自动备份还原:音视频采集工作站设备启动时,自动启动数据自检程序,数据可根据需要设置对应的备份状态和数据恢复状态,以保证数据的备份和恢复的安全; 服务:三年产品维修服务,包含硬件保修、5×8技术支持服务。 23、自动升级:可以通过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对音视频采集工作站软件进行自动升级,以及USB自动升级; 24、自动充电:支持音视频采集工作站对接入的执法设备进行自动充电并显示充电状态,支持同时对多个接入的执法设备进行充电; 25、自动校时:支持音视频采集工作站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设备进行时间校正; 26、语音播报:执法设备接入采集工作站时,语音播报执法设备绑定的执行人员编号或姓名,播报方式可进行配置,并播报采集状态; 27、系统设置:支持音视频采集工作站本地IP设置;支持上传服务器的IP设置及管理员密码设置,自动锁屏时间设置。支持执法设备内数据清空设置及磁盘预警容量百分比设置; 28、日志:支持查看音视频采集工作站文件上传服务器的日志记录; 29、故障报警:当音视频采集工作站网络连接不正常时,发出报警声,界面显示网络连接异常。在报警警报灯附近,报警时,支持报警文字提示:如网络故障,电源故障,文件服务器故障等。 8模拟中继接口卡1套 模拟中继接口卡: 1、国产品牌,自主研发,非OEM模块化机架设备; 2、8/16 FXO接口; 3、T.38/T.30传真; 4、G.711,G.723,G.729; 5、SIP v2.0; 6、回声抵消, 来电检测,反极性检测; 7、三年产品维修服务,包含硬件保修、5×8技术支持服务。 8模拟用户接口卡1套 1、国产品牌,自主研发,非OEM模块化机架设备; 2、8/16 FXS接口; 3、T.38/T.30传真; 4、G.711,G.723,G.729,iLBC,G.726; 5、SIP v2.0/MGCP, IMS/NGN; 6、回声抵消, 流量整形; 7、三年产品维修服务,包含硬件保修、5×8技术支持服务。 记录仪对接1项 与法院现有执法记录仪联调,实现与执行音视频平台和音视频采集工作站对接使用。 短信平台联调服务1项 该接口通过标准数据请求服务方式,实现执行音视频管理平台与短信平台对接,实现在系统内发送短信功能。 审判管理中心1项 1、导航页-门户 根据法院要求提供模块导航。 2、案件概况 分析全省法院案件整体概况、全省法院案件新收情况、全省法院案件旧存情况、已结情况、未结情况,并用数据地图动态展示,可根据用户选择的案件类型、案由、审判程序等进行案件查询、数据下钻。 3、审判效率 展示审判效率所有10个指标值及同比情况、审判效率各项指标案件查看,各指标各院排序TOP10,分析全省法院审判效率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及指标变化原因。 4、审判质量 展示审判质量所有4个指标值及同比情况,并对审判质量各项指标能够案件查看,审判质量各指标各院排序TOP10,可分析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及指标变化原因。 5、审判效果 显示审判效果所有6个指标值及同比情况。,并能对审判效果各项指标案件进行查看,各审判效果指标各院排序TOP10,可分析全省法院审判效果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及指标变化原因。 6、司法公开 对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进行统计分析,包括相关案件图表分析及案件列表展示,对执行信息公开进行统计分析。 7、信息化应用 提供庭审录像系统、智图模块、大数据管理平台单点登录,支持单点登录系统模块后续增加。 8、专题分析 根据客户需求对人均办案、电子卷宗、长期未结案件情况、重大敏感案件、久押不决案件、审批情况、案件体量分析等进行专题分析和展示。 9、系统维护 支持人员权限、政策法规、模块功能说明、指标信息的维护,方便系统使用。 10、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简捷实用的商业智能平台软件企业版。主要功能包括:分析表、统计图、图表结合、领导驾驶舱、全功能地图包、分析报告、Easyolap多维拖拽分析等,为审判管理中心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11、与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对接,审判管理中心需与全省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对接,实现系统单点登录。 12、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接,审判管理中心与法院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接。 绩效管理平台1项 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019》和各部门绩效细则建设山西高院绩效管理平台。 主要功能包括: 1、审判质效评估模块 根据“科学、公正、简明、易行”的考核要求,由院绩效考核委员会、案件审判管理局(案管局)对本院各部门、所有法官、院领导、庭长等进行考核。根据山西高院绩效考核审判质效评估指标,进行质效评估。通过构建法院、庭室、合议庭、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等多个维度的案件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分别实现对其案件审判质量的指标评价,数据入档供查阅,并为绩效监控及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2、工作量评估模块 根据审判业务考核、非审判业务考核进行评估,其中审判业务考核以部门确定的基准工作量为基础,对各部门法官工作量进行实时统计展示,年终加权核算。审判业务考核以工作量考核为核心,以基本评价、增益性评价及减损性评价为内容。 考核数据入档供查阅,支撑绩效监控及考核使用。 3、工作量评估权重自动测算模型 建立工作量评估权重自动测算模型,实现不同案件的不同人员工作量能够自动测算,使工作量计算更加合理、快速。 4、业绩档案模块 支持人员级别业绩档案的数据汇总展示,展示形式结合文字与数据,档案内容清晰明了。 5、考核规则引擎 支持以人员为考核单位的,案管局的绩效考核考核管理,支持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核人员的灵活配置。 6、绩效考核模块(人员考核) 依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019》和各部门绩效细则对高院所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7、绩效考核模块(部门考核) 依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019》和各部门绩效细则对各庭室、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8、绩效考核模块(法院考核) 依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019》和各部门绩效细则对高院所有业务进行综合考核。 9、根据客户需求对系统进行优化 根据《山西高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客户要求进行系统定制及优化。 10、2019版法标配套升级 基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2019)》要求,对全省法院相关系统实现配套升级。 11、与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对接,绩效管理平台与全省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对接,实现系统单点登录。 12、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接,绩效管理平台与法院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接。 检查建议监督管理1项 建设全省检察院监督意见平台,实现对检察建议案件进行立案、分案、办理、结案全流程服务与监督管理,进而提升法院审判权威性和规范性。 主要功能包括: 1、立案登记 录入检察建议基本信息,案件可与审判系统里原审信息挂接,支持用户案件相关文件上传文件和附件上传。案件登记后可系统可生成案号。 2、分案 拥有立案及分案权限的用户可对案件进行分案。 3、案件查询 用户可查看立案登记的各类案件,包括基础信息、检察建议、原审信息、检察建议书、附件等信息。 4、案件办理 承办人可查看案件基本信息、检察建议书、附件,根据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进行对原审案件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定检察建议是否采纳,用户可编辑上传审理报告、回复函及其他附件,提交给相应的审批人进行审批。 5、审批 有审批权限的用户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查看和审批,支持案件退回。承办人可根据退回原因对相应内容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 6、结案办理 结案人员对案件基本信息、审批信息进行查看,对同意结案可以进行结案办理。 7、案件管理 统计一定时间段内各类案件类型各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的件数、检查建议总数量、采纳数量、未采纳数量、采纳率进行统计。 对一定时间段内各类案件法院回复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的件数、检查建议总数量、采纳数量、未采纳数量、采纳率进行统计。 在一定时间段内各法院回复关于某案件类型下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的总件数、已经结案的处理情况(全部采纳(件)/部分采纳(件)/不予采纳(件)/合计(件))、正在处理尚未回复(件)的案件数量进行统计。 对一定统计范围内,法院回复关于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的总数量、采纳数量、不予采纳数量、正在处理尚未回复数量进行统计。 对一定时间范围内法院回复关于检察院提出的某案件类型的检察建议的总数量、采纳数量、不予采纳数量进行统计。 8、案件补录 用户可以对历史案件的全流程所有信息和文件进行信息补录、文件上传。 9、消息提醒 为分案人、承办人、审批人、监督管理人员等各类用户提供案件审理各个节点工作提醒,包括各工作节点提醒、审限提醒、问题提醒等内容。 10、系统维护 支持用户对审批流程配置、检察建议类型、案件节点时限等的配置与管理。 原审案件文书人工评查1项 1、案件评查 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文件评查标准》进行研发,承办法官可查看原审案件材料,实现在案件结案前对原审案件的文书、程序、实体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返回原审法官审判系统,便于原审法官提高审判质量,保证司法公正。评查的案件类型包括:民事、刑事、行政(二审、再审、再审审查); 2、生成评查表:该功能会针对法院对原审案件评查之后生成评查表,评查表的内容包括被评查法院、案号、承办人、评查意见系统支持自动计算案件文书评查、程序评查、实体评查得分; 3、评查表下载:评查表在用户点击结案的时候随即生成,并且在查询模块提供word形式的下载; 4、系统支持被评查案件数统计,包括全省、中院以及基层院、庭室、个人情况统计,被评查案件数案件统计数支持下钻列表展现; 5、被评查评查意见案件统计:针对存在评查意见的案件进行统计,对每个评查意见存在的案件数量进行统计,被评查评查意见案件列表下钻列表展示; 6、与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对接,原审案件文书人工评查与全省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对接,实现系统单点登录; 7、与审判系统对接,原审案件文书人工评查与法院审判系统对接。 负载均衡1套 默认网口配置,千兆电口*6,千兆光口*2; 内存≥4GB; 存储介质≥SSD 128GB; 标配≥6个10/100/1000BASE-TX接口; 扩展卡槽位≥3个; 接口扩展≥12个; 4层吞吐量≥2 Gbps; 并发会话数≥200万; 四层每秒新建会话数≥6万; 七层每秒新建会话数≥4万; 链路负载均衡带宽能力≥1Gbps; 服务器负载均衡能力(旁路)≥1.5Gbps。 全省法院文书质量核查系统1项 1、核查任务新建与修改 裁判文书核查工作一般以定期或不定期的任务形式开展。系统提供核查任务的增删改查功能。用户可点击“新建任务”按钮,在任务信息页面填写本次任务基本信息,完成新建核查任务。在任务结束之前,可对任务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2、书上传与同步 新建任务后,可在任务详情页上传或同步文书。文书同步仅在与第三方系统进行对接后可用。用户可指定同步数据范围。 3、文书自动核查 文书获取完成后,启动核查,系统后台开始进行自动机评。在列表区显示核查任务的状态,进度栏最终变更为“已完成机评”。点击“详情”,可进入文书列表页,查看单个文书的核查结果。 4、核查结果查看 核查结果页面左侧为文书,右侧为文书得分及核查扣分项。点击扣分项表述,可查看规范写法;点击查看原文,可在文书中查看错误位置。 5、机评结果修正 对于机评结果,核查人员认为扣分点不正确的,可以点击分数进行修正;有需要增加扣分点的,可以点击“添加意见”,添加扣分项。系统将自动计算修正后的文书得分。 6、核查功能客户端应用 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法院业务人员可点击在word端进入文书质量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可进行敏感词信息处理,处理完成后,可直接进入文书报送上网环节。如核查出现问题,可直接进行修改工作,修改完成后再次核查,确定无问题后进行敏感词处理。 针对该需求新增核查系统的word客户端功能,需要实现:用户使用时需要强制登陆。 7、核查结果概览 核查完成后,系统根据核查结果自动生成结果概览,用户可在概览页面直观查看错误文书情况,点击文书数一栏,可下钻查看文书列表。 8、核查结果统计分析 系统根据核查结果数据,自动生成统计分析报表,报表分析角度包括按法院类型、案件类型、文书类型、错误类型、文书部位和扣分排名等。点击“按错误类型文书错误情况分析”,可进入统计表。 9、核查报告生成与导出 系统能够根据核查结果数据,自动生成核查报告,并支持将报告成果导出到本地。核查报告分为本院核查报告和辖区法院核查报告两种。核查报告包括1份word版本的分析报告、1份excel版本的问题清单和本次任务的错误文书一案一表zip压缩包。 10、核查标准设置 系统默认两套核查标准,分别适用于上网前裁判文书和已上网裁判文书。用户可对默认的核查标准进行修正,也可以新增核查标准,在创建任务时,选择核查标准进行自动机评。 核查标准设置包括评分模式设置和评分内容设置。支持扣分模式,扣分模式分为均从总分中扣除和文书段落各部分分项扣除两种,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扣分模式下,系统提供最低分设置功能。 评分内容设置,即针对系统目前默认的所有核查点进行分数设定。用户也可以自定义新的核查点,但是新定义的核查点无法进行自动化机评。 11、信息资源建设 按照山西高院文书核查系统设计要求,信息资源应按照“统一标准、一数一源、共建共享、逻辑集中、职属管理、授权使用”的原则统筹设计、应建立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分别建立维护、管理、信息采集和更新制度,明确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本系统中产生的信息资源包括承办人上传的文书数据、文书核查结果数据、以及全省三级的组织机构与用户数据资源。该数据资源需按照山西高院的要求纳入整体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可通过接口开放给数据中心等资源管理机制。 12、敏感信息筛查 建设敏感信息库,实现敏感信息的筛查、提醒、预警功能。 系统集成费1项 软硬件集成,安装调试及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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