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季建平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莉0512-583588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南丰镇安置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南丰镇安置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已由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南丰镇安置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
2.2建设规模: 对南丰镇管辖范围内安置小区内进行提升改造,涉及外墙面涂料、排水立管改造,屋面防水、屋面瓦更换、外立面改造、公共部位墙面涂料刷新、楼梯间扶手刷新、窗及雨篷玻璃更换、零星路面维修、零星管道排设等内容。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XE-NF-GK-2024-GC-0011
 
2024年南丰镇安置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
对南丰镇管辖范围内安置小区内进行提升改造,涉及外墙面涂料、排水立管改造,屋面防水、屋面瓦更换、外立面改造、公共部位墙面涂料刷新、楼梯间扶手刷新、窗及雨篷玻璃更换、零星路面维修、零星管道排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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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6  月  20  日 08 时30 分至 2024年 07 月 01  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4.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7  月  01  日13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2□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联 系 人:季建平
电    话:0512-58907861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3号
联 系 人:马莉
电    话: 0512-58358805、1596236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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