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4-411082-04-01-82939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丰源15134790396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33239930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葛市非金属表面处理共享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非金属表面处理共享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已在长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4-411082-04-01-829390
。招标人为长葛市红石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3]GZ004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非金属表面处理共享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
2.3建设地点:许昌市长葛市行政大道中段以北,政和路以西(许昌市长葛市后河镇行政大道北侧)。
2.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665.71㎡(约合99.999亩),总建筑面积102796.90㎡,包括生产区建筑面积91077.73㎡,综合配套区建筑面积11719.17㎡。本项目新建2栋2层钢结构生产车间,2栋3层钢结构生产车间,1栋6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6层框架结构宿舍楼,以及其他门岗、配电室、空压机房、空压站等配套服务用房;并建设道路、绿化、大门及围墙、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葛市非金属表面处理共享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第二标段:长葛市非金属表面处理共享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项目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地形图测绘、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7项目总投资:44931.37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22838.3625万元(不包含设备购置费及部分项目其他费用)。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工期:1年(12个月)
第二标段监理周期:EPC总承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证。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4.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09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及《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红石达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丰源
联系电话:15134790396
地址:许昌市长葛市后河镇行政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23993003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
监督部门: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0374-6896278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住建局11楼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374-6189526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担保:不收取。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规定,在政府投资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根据《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投标保证金并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长公管委【2022】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填写)。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长交建[2023]GZ004号施工
                 长交建[2023]GZ004号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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