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阳谷县第三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金额
33.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zc-20180510
预算金额800.00元
招标联系人胥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玉鑫0531-87903688
中标联系人李峰13336250469
公告正文
阳谷县第三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阳谷县第三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码:YGZC-20180510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阳谷飞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狮子楼路中段
联系人:李峰 联系方式:13336250469
四、合同金额:33.7 万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阳谷县第三中学 地址:阳谷县淮河路701号
联系人:胥主任 联系方式:0635-6362079
2、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槐荫区县(区、市)槐荫区街道(路、乡、镇)槐荫区号(村)泉景雅园商务大厦14楼
联系人:李玉鑫 联系方式:0531-87903688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编号:YGZC-20180510

项目名称:阳谷县第三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人:阳谷县第三中学

人:阳谷飞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


甲方(采购人):阳谷县第三中学

乙方(中标人):阳谷飞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阳谷县第三中学(甲方)所需阳谷县第三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阳谷飞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在评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清单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元整(大写)

人民币337000元整(小写)

、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其余10%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无息付清

、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中标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1、项目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安装调试合格后,在监督机构的监管下,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对项目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5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供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项目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它售后服务承诺: 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为20分钟。1小时内维修完成解决相关问题。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1、乙方应提交(1)中标服务费。

十三、违约条款

1、甲方延迟验收项目,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四、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阳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阳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阳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 第 1)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六、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备案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 乙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备案方:(公章)阳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鉴证方:(公章)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阳谷县第三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制造商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1

学生机

清华同方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超越E500-90001

60

3000

180000

2

教师机

清华同方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超越E500-91341

30

3800

114000

3

手持金属探测仪

维和兴

深圳市维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WHX-V10

40

270

10800

4

黑板

蓝贝思特

山东蓝贝思特教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Y100-29

4

1150

4600

5

条码打印机

新北洋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L540

1

1550

1550

6

硬盘录像机

海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S-7908HUH-K4

1

3800

3800

7

监视器

AOC

冠捷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15LM00020

1

800

800

8

防爆摄像头

海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S-2XE6222F-IS

3

2800

8400

9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远通

泉州远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YTB-9508KH

1

1700

1700

10

交换机

TP-LINK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TL-SG1005M

1

200

200

11

UPS电源

易事特

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EA903S

1

4150

4150

12

辅材

1

7000

7000

合计

小写:337000.00

大写:叁拾叁万柒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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