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163.7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雪青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文豪189113193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86747716-fb64-43db-896e-aa65b6d00173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30.0% 贷款 70.0% 外资 % 86747716-fb64-43db-896e-aa65b6d00173
建设规模: 本项目年处理垃圾量为25.55万t/a,建设规模为1条7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配套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 SNCR炉内脱硝+组合烟气净化系统(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除尘)+全厂渗沥液处理站+1套C1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辅助/附属系统及公用设施;同时考虑预留50t/d餐厨协同处理线。用地面积约为67.46亩。86747716-fb64-43db-896e-aa65b6d0017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11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301140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雪青
办公电话: 186182872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 应文豪
办公电话: 18911319394 移动电话: 1891131939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300303001001
标段名称: 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1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08 09:00
开标地点: 通海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3163.7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设计(包括补勘及必要的新增勘察、KKS编码、BIM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编制等); (2)设备及整厂材料(以下水处理系统:化水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和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艺设备除外)的采购与供货(包括设备监造和催交、运输、设备及材料保管、装卸、验收、保管、保养、厂内搬运等); (3)全厂土建工程施工(含边坡支护工程)及厂区红线边界与S304公路之间的衔接道路临时处理措施; (4)除有特殊说明和要求外的所有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工程; (5)与本项目投入生产运行涉及的所有红线外接口的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并完全达到发包人所要求的对接接口的完整性 (6)调试(包括单体调试、分部试运、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行); (7)配合发包人进行专项验收、工程建设质量评价及整厂性能测试(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验收、雷电防护装置验收、安全评价验收、职业健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节能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配合后评估等)并负责整改、消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 (8)最终交付全过程服务和培训;详见合同附件1:《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划分表》。(含《设备清册附件1-锅炉岛供货设备清单》、《设备清册附件2-汽轮发电机组供货设备清单》、《设备清册附件3-烟气净化系统供货设备清单》、《设备清册附件4-渗沥液处理系统供货设备清单》、《设备清册附件5-辅机设备材料供货范围参考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漂草凹附近,交通便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3.2款中具有任一资质并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了实际承担相应资质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的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A级或1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证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应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用户评价或72+24试运行验收证明为准)具有项目规模在490t/d(含)以上的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为在建业绩)。
其他: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3.2款中具有任一资质并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了实际承担相应资质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的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A级或1级)。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用户评价或72+24试运行验收证明为准)具有项目规模在490t/d(含)以上的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为在建业绩)。 投标文件中业绩应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中证明业绩的合同须附合同关键页,如签章页、规模页等。 4. 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证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应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能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等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应有垃圾发电厂类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须由设计单位人员担任。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等 (3)施工负责人(常驻现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且应有两座及以上垃圾发电厂类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业绩(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能体现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等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09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3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7.保障民工的工资和无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情况承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保障民工的工资和无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情况。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 (2).pdf2023-09-08 20:22:4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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