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4122001001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购置配送中心仓储分拣设备通讯数据防护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购置配送中心仓储分拣设备通讯数据防护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购置配送中心仓储分拣设备通讯数据防护项目
2.2招标范围:购置配送中心仓储分拣设备通讯数据防护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近3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3.4 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项目业主不良行为供应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信用河北”网站的信用报告(外省企业只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上四份查询结果放置在投标文件中。
(2)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项目业主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现场完成对投标人违法失信行为、行贿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填写《供应商不良行为查询记录表》。
(3)与项目业主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
注:“其他要求”部分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则投标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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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09 00:00至2022-10-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31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人: | 张辉 |
电话: | 0310-3119883 | 电话: | 0310-205999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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