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202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执法办案区软包、设备安装、吊顶、布线等。
工期:45天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贰万叁仟捌佰伍拾伍元肆角整(¥5223855.40),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标。
2.2招标范围: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须提供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30 09:00至2020-05-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
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白玉来 |
联系人: | 吴琼 |
电话: |
136031447962 |
电话: | 1331338155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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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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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sdzb2014@sina.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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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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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天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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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501138690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