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专题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三)项目规模: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规划翻坝转运能力达600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上、下游翻坝码头和水平运输通道,其中上游码头初步计划在楼东新建4个2000t级(兼顾5000t级)散货泊位,下游烧瓦沱改扩建3个1000t级(兼顾3000t级)散货泊位,运输通道改造即有约23km楼安公路,达到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以上;新建约17km全封闭双向曲线皮带机;
(四)工作内容:为配合我公司竞标工作,采购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专题,本专题中选供应商配合完成项目投标工作,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并与业主签订主合同,依据采购流程与专题中选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若项目未中标,本专题采购终止。
本次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配合完成项目投标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完成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编制专题报告,并通过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审批后获得批复。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R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资质副本(全本),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R/房建项目□/其他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以合同和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R/房建项目□/其他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以成果签字页为准)。
(五)工期要求: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30个日历天内提交送审稿,60个日历天提交正式成果文件并通过专家评审。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22 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将报价文件扫描为电子版,请于5月26日10:3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880642403,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513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4.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