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阳市] 祁东县智慧城市之雪亮工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贺启凤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志敏0734-8204733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2
公告正文

[衡阳市] 祁东县智慧城市之雪亮工程项目

【信息时间:2021-11-10 】

【字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县智慧城市之雪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祁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祁东县智慧城市之雪亮工程(设备(材料)名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基本项目涵盖祁东县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区域;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化摄像头、卡口、原有摄像头及卡口改造、后端管理平台及数据接入、视频结构化系统、视频云储存系统、视频专网安全平台、显示系统升级改造、社会面接入平台、辅材、计算机网络系统、模块化机房建设,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4 交货期:24个月;

2.5 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和技术文件要求;

2.6 保修要求:招标人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设备本身规定的质保期超过12个月的,以产品说明为准,供货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在质保期内享受免费“三包”服务,在此期间因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由招标人组织供货商到现场维修调试,发生的维修费用及不合格部件的更换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造成其他损失的将由投标人独立承担。(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 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壹级备案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允许外购除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材料授权要求)。

3.4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110日~ 2021 年1115日下午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起,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1202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engyang.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engyang.gov.cn)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因电子标格式问题,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仅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4-626432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祁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洪桥镇永昌大道368号

地 址 :

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邮 编 :

421600

邮 编 :

421000

联系人:

贺启凤、吴素华

项 目 负责人:

陈志敏、邓美玉

电 话 :

18627658922、13575154338

电 话 :

0734-8204733、18273495569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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