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越溪乡七市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A3302260300023288001001]
金额
180.0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4-330226-04-01-709133
预算金额180.05万元
招标公司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娄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莹莹0574-653235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7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宁海县越溪乡七市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代码: | 2404-330226-04-01-709133 |
招标人: | 名称: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娄工 电话:0574-65367617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二楼 联系人:周莹莹 电话:0574-65323595 |
项目概况: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83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388 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七市塘改造提升总长2.991km,设计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海塘加固内容为防浪墙加高、改造,堤顶路面加高及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建设,海堤沿线景观绿化改造,水闸维修加固5座、新建泵站1座,泵站规模6m3/s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越溪乡境内。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地质勘察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越溪乡七市塘海塘安澜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83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388 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七市塘改造提升总长2.991km,设计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海塘加固内容为防浪墙加高、改造,堤顶路面加高及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建设,海堤沿线景观绿化改造,水闸维修加固5座、新建泵站1座,泵站规模6m3/s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越溪乡境内。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地质勘察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 ||
招标规模: | 七市塘改造提升总长2.991km,设计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海塘加固内容为防浪墙加高、改造,堤顶路面加高及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建设,海堤沿线景观绿化改造,水闸维修加固5座、新建泵站1座,泵站规模6m3/s等。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越溪乡七市塘海塘安澜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23288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800,581.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3.3拟派主设计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4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16至2024-06-06,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07,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88225191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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