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补贴化肥采购
项目编号:KLHCJ20111048
采购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局
二、项目内容: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复合肥 |
227.5吨 |
氮:16 %以上;磷:5%以上 ;钾:10%以上 |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 . 2、投标人必须按采购单位需要的数量和时间供肥。 二、售后服务及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⑴按厂家承诺进行;⑵免费送货上门 2、质保期: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项目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11年9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信息。
四、定标日期:2011年9月16日
五、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地址 |
成交金额 |
河池市金城江区土肥站科技服务部 |
河池市西环路(河池电业局对面) |
柒拾贰万捌仟元整(¥728,000.00) |
六、谈判小组成员:宗银凤、谭雄秀、黄颖林
七、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丹梅:0778-2105620 传真:0778-2105620
3.联系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一巷(兴达家园二楼)
4.邮编:547000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
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金城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778-2303421)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广 西 科 联 招 标 中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