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嘉善县城镇老旧住房综合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QQ2024022(G)
项目名称:嘉善县城镇老旧住房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嘉善县城镇老旧住房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嘉善县城镇老旧住房综合保险服务项目,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不低于40%,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不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金融、保险、通信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具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能力,允许其独立参与本次投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政采云平台递交https://www.zcygov.cn/),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3、供应商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投标保证金: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解放西路68号
传 真:0573-84023872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4022701
质疑联系人:邬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4023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208号建协大厦10楼
传 真:0573-84227073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4227073
质疑联系人: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42268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传 真:0573-84122528
联 系 人: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4122310
附件信息:
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嘉善县城镇老旧住房综合保险服务项目-(定稿).doc
36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