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销售华东分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项目设计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思伟021-621188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5-660108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销售华东分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项目设计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销售华东分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项目设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销售华东分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项目设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销售华东分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项目设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但项目建设地址在浙江省、江苏省。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20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销售华东分公司2024-2026年度内实施的项目的工程方案前期咨询、方案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设计专篇编制等)、效果图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含一段式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对采购和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行政手续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4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2)二类和三类项目中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税)的工程设计项目。
(3)招标人有特殊要求,需另行单独招标的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负责人资格条件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工艺、电气、自控、结构、油气储运,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不允许兼职。
②工艺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艺(储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艺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③电气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电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④自控专业负责人持有自控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自控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⑤结构专业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结构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⑥油气储运专业负责人持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油气储运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8月12日 18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 16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819号304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朱思伟;
电话:021-62118829;
电子邮箱:zhusw.xshd@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66010810;
电子邮箱:wangl5720@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安全设备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朱思伟 021-62118829 | 电子邮箱 | zhusw.xshd@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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