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糖尿病为基础的伤口治疗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第三方平台移动互联支撑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糖尿病为基础的伤口治疗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第三方平台移动互联支撑服务项目
院内比选公告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糖尿病为基础的伤口治疗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第三方平台移动互联支撑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糖尿病为基础的伤口治疗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第三方平台移动互联支撑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三、合格的参选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参选人必须从采购单位直接获得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内容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提供虚假的资料的,有权依法追究参选人的责任。参选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参选人承担。
8. 参选人应保证参选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一切产权纠纷由参选人负责。
四、比选文件获取:
1. 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将以下文件扫描件发邮件至bysy_cg@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按“【平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填写,逾期收到的文件恕不接受。
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本项目比选文件在2024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后统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合格供应商邮箱。
3.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82266389
五、参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7月9日13:1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3.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好的时间内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为保证参选文件递交的及时性、安全性,请勿使用快递方式邮寄。
4.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六、项目评审:
1. 评审时间:2024年7月9日13:30(北京时间)
2. 评审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部(详见比选文件)
3. 参选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否则视同放弃评审资格。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未中选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九、其他:
1. 参选文件请于规定时间递交,采购人有权拒绝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参选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递交参选文件,请自行承担后果。
2. 如比选公告内容和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24年6月25日
注:严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网之外的网站擅自引用我院院内采购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院内比选公告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糖尿病为基础的伤口治疗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第三方平台移动互联支撑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糖尿病为基础的伤口治疗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第三方平台移动互联支撑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提供在线医疗科研平台,为北医三院及海淀区紧密医联体参与医疗机构的伤口照片临床科研数据库提供服务支撑。 | 2年 | 75万元/年, 报价不得超出该预算金额。 |
三、合格的参选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参选人必须从采购单位直接获得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内容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提供虚假的资料的,有权依法追究参选人的责任。参选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参选人承担。
8. 参选人应保证参选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一切产权纠纷由参选人负责。
四、比选文件获取:
1. 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将以下文件扫描件发邮件至bysy_cg@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按“【平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填写,逾期收到的文件恕不接受。
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本项目比选文件在2024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后统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合格供应商邮箱。
3.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82266389
五、参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7月9日13:1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3.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好的时间内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为保证参选文件递交的及时性、安全性,请勿使用快递方式邮寄。
4.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六、项目评审:
1. 评审时间:2024年7月9日13:30(北京时间)
2. 评审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部(详见比选文件)
3. 参选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否则视同放弃评审资格。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未中选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九、其他:
1. 参选文件请于规定时间递交,采购人有权拒绝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参选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递交参选文件,请自行承担后果。
2. 如比选公告内容和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24年6月25日
注:严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网之外的网站擅自引用我院院内采购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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