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凤凰大道(中都大道至洪武大道路段)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凤凰大道(中都大道至洪武大道路段)二期”(项目编号:czfygc202411-00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请问滁州市信用分在哪里核查?
答: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已在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fcxjsj.chuzhou.gov.cn/xxfb/tzgg/tzgg/1104381823.html)公布,后期将更新在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s://zfcxjsj.chuzhou.gov.cn/ent/)”公布。信用分数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查不到该企业信用分,评审项按零分记取。
问题2:我单位有项目经理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经理使用。人员有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说厅关于退休人员参与工程投标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问题的答复要求: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体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项目经理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答: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
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中“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均修改为“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2日17时。
3.本项目工期不高于270日历天,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2专家评审劳务费支付主体调整为代理机构。
5.本工程地形现状高程由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场地清表费用在道路土石方工程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报价。土石方工程总价包干(即土石方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清单控制价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运距、清淤、(建筑垃圾、地下暗井、地下管线等)障碍物、渣土消纳费、土场管理费、土源费、弃置费、保洁费等因素自主报价,弃土场位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具体地点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后土石方工程部分总价不予调整。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渣土场临时关闭、禁运、土场变化等情形发生时对工期、费用造成的影响,招标人不接受因此造成工期影响而提出的任何费用或工期的索赔。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方式:182550033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王纪、卜旭东
联系方式:18866484232、13605692650
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