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达标区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整治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军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迪雅15262898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非达标区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整治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非达标区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
2.2 工程规模:非达标区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整治工程(一期)监理,预算约7.8万元。
2.3 招标范围:非达标区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整治工程(一期)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 安全环 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发包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总预算暂估390万元(按实结算),本次招标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本工程最高投标费率为 2%。最终监理费=以施工单位最终审核价为基数×中标费率(扣除相关费用),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超过位数的为废标,如:1.58%为有效、1.588%为废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560元,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负责收取,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返还。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2022 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理近五年内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不得同时为本项目监理成交单位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职称,年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3.7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3.11 其它要求: a、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b、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c、总监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人员年龄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e.交易响应人承诺书;f.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12 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 35 号)等文件要求,总监、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确定中标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具体要求:
1、总监:1 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职称;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注册证书或省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职称,要求常驻。
3、监理员:2名,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市政专业监理员(需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要求常驻。
说明:人员安排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人须确保配备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单位注册,身体健康,本项目拟派相关人员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项目不同阶段,及时安排相应专业的人员到监理现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每更换一人,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 2000元/人的违约金。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 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面部识别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 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面部识别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每天至少保证一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4、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5、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 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7、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食宿自理,费用包含在监理费中。
8、监理人对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监理人员意外伤害的,均由监理人员自负,对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确保工程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9、监理需综合考虑各种困难因素并及时将相关问题上报发包人,积极配合发包人的工作。
10、本工程承包人应在施工和缺陷责任期阶段过程全面控制、管理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按时计量等。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考核及其他相关规定;                          
1、按考核办法对人脸识别考核系统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按海行审发〔2020〕13 号,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 5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 200 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 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 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 7 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 5天(或累计 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04月30日到 2024 年05月09日。
4.2 获取方式: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 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 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 → 电子交易平台 →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 企业 CA 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电子交易平台 → 限额以 下交易系统 →交易响应人 →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5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交易发起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 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 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 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 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址:海安市万星路86号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系人:王军  13306278767          联系人:顾迪雅 1526289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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