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月牙岛景区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 ||||||||||||||||||||||||
一、 | 招标条件 | |||||||||||||||||||||||
海州区月牙岛景区提档升级项目已经市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月牙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月牙岛提升改造项目-场地及体育设施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浦南镇月牙岛北岛 | ||||||||||||||||||||||||
2.工程规模:项目优化建设月牙岛北岛基础设施,打造景点。建设内容包括打通南北湖,堆砌湖心岛,对湖边进行驳岸改造,建设、维修环岛路,进行堤岸林相改造,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对农业地进行改造。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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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月牙岛提升改造项目-场地及体育设施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标段编号:3207061810080101-BD-00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月牙岛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州区月牙岛提档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经发投发【2019】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月牙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月牙岛提升改造项目-场地及体育设施标段工程施工(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月牙岛北岛,樱花大道南、茅口路东2.1.2建设规模:月牙岛提升改造项目-场地及体育设施工程,主要内容为大型土石方工程、场地及体育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等。2.1.3合同估算价:约733万元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开工令为准。2.1.5其他: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2.2招标范围:月牙岛提升改造项目-场地及体育设施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3.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⑶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⑻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⑼出借(挂靠)单位资质。3.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后不中标后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令”,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本项目要求必须合格的资质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7日15时00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6.1营业执照(副本);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6.6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行贿犯罪承诺、企业投标所用资质动态核查达标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6.7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7.评标方法7.1评标入围方法:评标入围条件:(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及G1和G2值。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7.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得分的计算:(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注: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特别提醒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117.60.146.212:832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30分钟以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http://spzx.lyg.gov.cn/lygweb/xyxx/secondPage.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10.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月牙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滨河大道1号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邮编:222000邮编:222000联系人:卞工联系人:何工电话:18961340201电话:0518-81061799传真:传真:0518-81090999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14248747@qq.com2020年11月25日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座一楼)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企业名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名称CFCA国信CA联系人孙丽丽18005133017周梦雪15298603303魏飞18261319191电话18005133017客服电话:4000251010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广联达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国泰新点黄桂松15896100880朱家旺18905137238张海南18505182641何垒184525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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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 |||||||||||||||||||||||
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 | ||||||||||||||||||||||||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 | ||||||||||||||||||||||||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连云港月牙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滨河大道1号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何工 | ||||||||||||||||||||||
电话: | 电话: | 81061799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