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428]hjzb[gk]2021052-1
预算金额163.12万元
招标公司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0574-83092928
中标公司福州榕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28719555
公告正文
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
项目编号:[350428]HJZB[GK]2021052-1 作者: 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02-28 16:46
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合同公告(合同包[350428]HJZB[GK]2021052-1_1_913501820816358675_8141)
一、合同编号:[350428]HJZB[GK]2021052-1_1_913501820816358675_8141
二、合同名称: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合同包[350428]HJZB[GK]2021052-1_1_913501820816358675_814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428]HJZB[GK]2021052-1
四、项目名称: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将乐县滨河北路45号
联系方式:0598-2322396
供应商(乙方):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666弄16号
联系方式:0574-83092928
供应商(乙方):福州榕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三星村星光路
联系方式:28719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合同总金额:¥1,631,2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2-28
九、其他补充事宜:15.1质保期:产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12个月,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更换新机; 15.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15.2.1质保期内产品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人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乙方技术员应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 10.2.2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产品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 15.2.3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15.2.4质保期内若未按要求完成维保次数的,按维保周期相应延长保修期,在此期间产品发生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待维保服务按约定完成后支付产品尾款。 15.3、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15.3.1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 15.3.2保修期满后,如遇产品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产品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15.3.3质保期外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项目编号:[350428]HJZB[GK]2021052-1 作者: 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02-28 16:46
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合同公告(合同包[350428]HJZB[GK]2021052-1_1_913501820816358675_8141)
一、合同编号:[350428]HJZB[GK]2021052-1_1_913501820816358675_8141
二、合同名称: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合同包[350428]HJZB[GK]2021052-1_1_913501820816358675_814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428]HJZB[GK]2021052-1
四、项目名称:将乐县2021年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包二应急保障车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将乐县滨河北路45号
联系方式:0598-2322396
供应商(乙方):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666弄16号
联系方式:0574-83092928
供应商(乙方):福州榕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三星村星光路
联系方式:28719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030719 - 医疗车 | 医疗车 | 凯福莱牌/金龙牌/别克牌 | 1(批) | 1631200 | 1631200 | N | 凯福莱牌NBC5033XJH06/金龙牌XMQ6606DYD6D /别克牌SGM6521UBA4 | 无 |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serviceScope}} | {{:map.serviceRequest}} | {{:map.serviceDate}} | {{:map.serviceStandard}} | {{:map.totalMoney}} |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worksRange}} | {{:map.serviceDate}} | {{:map.pm}} | {{:map.certificateInfo}}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1,631,2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2-28
九、其他补充事宜:15.1质保期:产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12个月,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更换新机; 15.2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15.2.1质保期内产品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人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乙方技术员应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 10.2.2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产品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 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 15.2.3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15.2.4质保期内若未按要求完成维保次数的,按维保周期相应延长保修期,在此期间产品发生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待维保服务按约定完成后支付产品尾款。 15.3、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 15.3.1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 15.3.2保修期满后,如遇产品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产品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15.3.3质保期外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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