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金额
8.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互联网法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4-1291804
本项目于2024-09-30 13:10:33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交价:82000.00(捌万贰仟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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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一、选派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派出的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审计专业人员名单: 1.2020年1月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 2.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养较好、职业道德水平较高,学历或职称与审计、财政、会计、税务、经济及其他审计业务有关的专业资格人员。 3.熟悉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的法规、政策;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4.具备3年或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具有从事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或信息化审计项目经验。 二、选派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选派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采购单位召开的审前动员培训会。 2.选派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业务部门告知的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计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审计,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组长安排的审计任务。选派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报告采购单位。 3.选派工作人员不得将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外泄。若选派工作人员与被审计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的关系,应当在知晓上述关系后及时主动向采购单位提出回避。 4.选派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终止选派或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将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单位。不得将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计事项无关的方面。 5.选派工作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和规定。 (1)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省审计厅保密工作制度,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工作中所接触和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审计机关和审计对象及相关单位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严禁向被审计单位(部门)泄露审计信息。 (3)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单位制定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考勤纪律等相关规定。 (4)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部门)的监督。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审计我院2021-2023年信息化、采购和固定资产项目,具体如下: (1)信息化项目管理审计 ①检查信息化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②重点审计招投标管理、财务与资金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投运移交、资产管理。 ③其他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可研、项目立项、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咨询与监理、成本与造价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2)采购管理审计 ①检查采购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②重点审计招投标前准备环节、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及标底环节、开标、评标、定标环节、审查合同基本内容环节、审查项目实施合同环节、审查合同变更、履行、终止环节。 (3)固定资产管理审计 ①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②重点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管理、固定资产采购招投标、采购审批、采购需求管理、物资利用效率、转分包等情况。 审计年限:3年 |
1 | 项 | 82,000.00 | 是 |
采购单位: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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