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2023年湖南湘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除原岳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以外其他单位)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g-202304270064
预算金额33.5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煜龙0731-82159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2023年湖南湘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除原岳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以外其他单位)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G-202304270064
项目名称:2023年湖南湘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除原岳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以外其他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335000元
最高限价:33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按响应文件组成附件4-1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以上多证合一情况投标人须自行说明。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备注:本磋商公告内“近三个月”,除特别注明外,均指2022年10月-2023年03月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分所投标的则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以及总所授予分所投标的授权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0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或关注“天福咨询”公众号远程报名(收到本文件内联系邮箱发送的确认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5-12 13: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5-12 13:0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4-28起至2023-05-06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磋商文件_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_20230426_V1.1_hyl .pdf 2023 年4 月28 日
项目概况 2023年湖南湘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除原岳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以外其他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2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G-202304270064
项目名称:2023年湖南湘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除原岳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以外其他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335000元
最高限价:33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会计服务 | 2023年湖南湘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除原岳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以外其他单位) | 除原岳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以外其他单位(单位数量暂估108家)。 | 1 | 项 | 335000 | 335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按响应文件组成附件4-1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以上多证合一情况投标人须自行说明。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备注:本磋商公告内“近三个月”,除特别注明外,均指2022年10月-2023年03月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分所投标的则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以及总所授予分所投标的授权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0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或关注“天福咨询”公众号远程报名(收到本文件内联系邮箱发送的确认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5-12 13: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5-12 13:0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4-28起至2023-05-06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 话:0731-88995184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胡煜龙、魏欢 |
电 话:0731-82159999、17377877615 |
地 址:金星路与杜鹃路路口市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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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磋商文件_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专项清查(包三)_20230426_V1.1_hyl .pdf 2023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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