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泉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情况公示
金额
530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泉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情况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0〕183号)和阜阳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阜阳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阜农〔2021〕16号)的要求,现将市、县两级清算审核后符合奖补条件的21家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资金分配情况(附:临泉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资金分配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5月7日—5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核查组提出。

联系电话:0558—6539887

附件:临泉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分配表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

临泉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资金分配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实际利用量(吨) 奖补资金(万元) 利用模式 联系人
合计 水稻 小麦 玉 米 其它 省级 市级 县级 合计
1 临泉县鑫盛源秸秆综合利用服务有限公司 5900.00 5900.00 16.99 0.85 3.40 21.24 饲料化 刘玉虎
2 临泉县杨小街镇秸秆回收粉碎加工厂 3225.00 3225.00 9.29 0.46 1.86 11.61 饲料化 韩 山
3 临泉县鑫腾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4900.00 4900.00 14.11 0.71 2.82 17.64 饲料化 张付争
4 临泉县利民秸秆回收有限公司 7530.00 1500.00 6030.00 23.13 1.16 4.62 28.91 饲料化 李翠红
5 临泉县高塘镇友梦养殖场 2600.00 2600.00 7.49 0.37 1.50 9.36 饲料化 庄书军
6 临泉县阳光秸秆回收有限公司 15140.00 2100.00 13040.00 46.50 2.32 9.30 58.12 饲料化 韩凯强
7 临泉县康丽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5580.00 1061.00 4519.00 17.09 0.85 3.42 21.36 饲料化 姚康康
8 临泉县嘉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6674.68 2040.09 4634.59 21.18 1.06 4.23 26.47 饲料化 马晓涛
9 临泉县鲖城镇麦森专业合作社 6210.00 6210.00 17.89 0.89 3.58 22.36 饲料化 马进军
10 临泉县鑫歌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11200.00 1800.00 9400.00 33.98 1.70 6.80 42.48 饲料化 韩凯歌
11 临泉县康达农业有限公司 10500.00 1500.00 9000.00 31.68 1.58 6.34 39.60 饲料化 顾光荣
12 临泉县李进才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10800.00 1950.00 8850.00 32.98 1.65 6.59 41.22 饲料化 李进才
13 临泉县双军农业专业合作社 4220.00 4220.00 12.15 0.61 2.43 15.19 饲料化 郭 军
14 临泉县林泉秸秆回收有限公司 6535.00 6535.00 18.82 0.94 3.77 23.53 饲料化 满 凤
15 临泉古沟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600.00 4600.00 13.25 0.66 2.65 16.56 饲料化 张 健
16 临泉县德鑫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5300.00 5300.00 15.26 0.76 3.06 19.08 饲料化 李法庆
17 临泉县贡康有机农业有限公司 1400.00 1400.00 5.38 0.27 1.07 6.72 基料化 冯永见
18 临泉县金晟有机农业有限公司 1300.00 1300.00 4.99 0.25 1.00 6.24 基料化 单玉福
19 安徽省福源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5201.87 9002.10 16199.77 83.01 4.15 16.60 103.76 能源化 王珞洢
20 安徽省茂丰新能源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5000.00 5000.00 33.60 1.68 6.72 42.00 能源化 郭利苹
21 临泉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4980.00 2100.00 2880.00 16.36 0.82 3.27 20.45 能源化 张金付
分计 153796.55 0.00 30753.19 123043.36 0.00 475.13 23.74 95.03 593.90
说明 1.各类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标准严格遵照上级文件执行;2.省级奖补资金占奖补总额的80%;3.市县两级配套20%,其中市与三区分担比例为3∶7,市与四县一(市)分担比例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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