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度各污水厂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预算价格、参数、方案询价论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莆田市木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小许0594-21115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朱0594-23360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2025年度各污水厂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
标前最高限价公开询价公告(重新询价)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木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2025年度各污水厂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
2、报价人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多家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规格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报价人来计算,取报价最低的作为最终报价。
二、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参考。
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制造、运输、供货、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
3、报价人必须响应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6、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三、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公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莆田市人民政府网、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询价公告时间:2024年 10 月 17 日~2024年 10 月 24 日,询价相关文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莆田市人民政府网、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网站自行下载。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7: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必须以纸质文件报价,其中报价清单应附有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以EXCLE表格形式或word表格形式编制(电子文档需存在U盘里面,一并放入报价文件袋,未提供电子报价清单文档的视为无效报价)。纸质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2、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报价文件制作格式),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
3、纸质报价文件邮寄送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06。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 0594-2336005/13959527883。
4、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合同包号,递交单位全称。
六、询价单位和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询价单位:莆田市木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4-2111566
联系人:小许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06
电话:0594-2336005
联系人:小朱
电子邮箱:fjjf2336005@126.com
莆田市木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2024年10月17日
标前最高限价公开询价公告(重新询价)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木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2025年度各污水厂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
2、报价人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多家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规格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报价人来计算,取报价最低的作为最终报价。
二、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参考。
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满足项目内容及要求,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制造、运输、供货、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
3、报价人必须响应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6、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三、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公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莆田市人民政府网、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询价公告时间:2024年 10 月 17 日~2024年 10 月 24 日,询价相关文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莆田市人民政府网、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网站自行下载。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7: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必须以纸质文件报价,其中报价清单应附有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以EXCLE表格形式或word表格形式编制(电子文档需存在U盘里面,一并放入报价文件袋,未提供电子报价清单文档的视为无效报价)。纸质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2、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报价文件制作格式),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
3、纸质报价文件邮寄送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06。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 0594-2336005/13959527883。
4、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合同包号,递交单位全称。
六、询价单位和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询价单位:莆田市木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4-2111566
联系人:小许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06
电话:0594-2336005
联系人:小朱
电子邮箱:fjjf2336005@126.com
莆田市木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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