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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丰县龙门寺中心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设计招标 | ||
项目法人: | 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境内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4-24 |
长丰县龙门寺中心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龙门寺中心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设计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龙门寺中心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设计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BZ0007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BZ00070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长丰县龙门寺中心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建设。工程概算约 22000 万元(具体投资按实际下达为准),长丰县龙门寺中心水厂取水总规模30万m3/d,现状是浮船渠道取水已建成投入使用。现将取水口从浮船位置向瓦埠湖湖心延伸,新规划取水点位于淮南市孙庙乡南小郢处,初步拟规划原水从新取水口通过管道自流至浮船泵站再提水,全长5.8公里左右,沿途需经过长丰县罗塘乡,淮南市史院乡、孙庙乡,本次招标设计内容为取水头部及该段输水管道设计。
2.7 项目投资估算:341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签订后(以业主通知时间起算)4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止。
2.9 招标范围: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立项材料申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研报告、经济效益评估报告、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测绘(含现状地形方格网测绘);勘测定界报告书(含土地报批所需要的所有资料)编制;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含供电排管);配合施工图预算、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方案论证;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征地拆迁边线放设(含征地拆迁图绘制);设计交底、答疑、交桩(按业主要求对已交控制桩进行精度复核);项目评审、竣工图复核、竣工成果勘察、以及相关跟踪服务;文物勘探及保护方案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导行方案设计;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施工项目所需全部程序的服务内容。设计费用包括以上设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所有报批程序由中标单位自行报批,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项目业主单位配合。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须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2和3.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符合3.6条要求。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15日10时3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6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10时3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康超
电 话:0551-6667146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孙云峰
电 话:0551-62721968、6272197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 ,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6621991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5856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813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3年04月24日
0天0小时29分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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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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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4-240天0小时29分
长丰县龙门寺中心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设计招标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