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绵比选2019-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监理
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监理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市发改【2018】18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绵比选2019-4#。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西园村
实施时间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6407.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三幢执纪监察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建设地面生态停车位158个;同时,建设相应的内部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燃气管网、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资金 市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业务用房项目工程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1、2015年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并提供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本项目实行压证施工。比选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项目拟派人员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原件到抽取现场,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拟任本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原件必须按照比选申请文件承诺现场交付比选人进行压证施工,原件压证后才能签订监理合同至工程完工验收后才能退证。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本项目必须严格按国家投资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3、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送(或传真)至比选人(请在备注栏注明XX单位XX工程比选保证金)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支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2月2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2月25日10时4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账 号:2901200421773310001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监理1 E.固定价 / 64.88 3.24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2月25日10时4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涪城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98号
邮 编:621050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16-2550997
传 真:0816-2550997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02月20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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