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江西国纶化纤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再生聚酯(化纤泡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国纶化纤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九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国纶化纤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再生聚酯(化纤泡料)项目位于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租用江西商桥物流有限公司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9' 24.9",北纬 28°28' 8.1"),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m2,总建筑面积3120m2。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再生聚酯(化纤泡料)40000t。以化纤厂PET、服装厂PET废弃丝为原辅材料通过脱水、切割、摩擦、团粒、袋装入库等工序生产(生产过程不使用任何催化剂、添加剂和着色剂)。 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团粒机产生的工艺废气,通过在每台团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工艺废气采用“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中NMHC、甲苯、苯、VOCs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购原材料废弃丝脱水产生的废水通过排水槽排入循环水池用于后续生产用水,不外排;团粒工序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黄金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黄金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泡料机、摩擦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油脂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周边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