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主干管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5gc24a02g045
预算金额1032.14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先生0556-416379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太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主干管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H5GC24A02G045

招标人

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余先生

联系方式:0556-4163792

最高限价

人民币:12448001.56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588600.00元

代理机构

太湖县龙山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电话:0556-511926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汤泉乡赵河街16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10321426.87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588600.00

项目经理

蔡昌凤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4212109295

技术负责人

刘生林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省志合建筑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址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浮山镇浮渡村会圣组6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10324581.03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588600.00元

项目经理

刘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4212145325

技术负责人

章国凤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杭宇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徐桥镇红旗渠路30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10330706.51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588600.00元

项目经理

方结平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4191908937

技术负责人

查达锋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2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侯周锋,联系电话:0556-511926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4161296、0556-418202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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