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第(1)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第(1)次]
发布时间:2024-03-07 15: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E350401040110017800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补充如下:
1、问:若联合体投标的,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授权委托书”是否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回复: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本项目符合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提供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截图)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中的 7.其他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现修改为:①预付款: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后,由咨询人提出申请,委托人 14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中其他咨询服务费的 20%;②其他咨询服务全部按要求完成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后,由咨询人提出申请,委托人在 14天内付清其他咨询服务费余款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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