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传教育活动用品制作服务竞价公告
金额
3.8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12206753356
预算金额3.8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宣传教育活动用品制作服务 

 项目编号:6202411220675335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办  0994530310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4 23:30  -  2024-11-27 18: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宣传教育活动用品制作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广告服务; 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38250.00 -
 
 买家留言:请竞价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所有商务要求及参数要求等所有内容。满足实质性资格证明响应文件,如明知不满足竞价文件要求进行恶意竞争的,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权益维护及纠纷处理规则》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罚。 

 附件: 宣传教育活动用品制作服务竞价文件.pdf

 

 响应附件要求:按照采购需求附件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盖鲜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新疆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安装验收 1.交付后现场验收,验收小组由采购方等组成不少于3人的验收小组。 2.投标人应提供质量优异的产品,若验收期间,采购单位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及时更换。 3.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应向投标人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报告。
货物包装
发运及运输
1.交货地点在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完成交货。 3.中标方在采购方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供货,如不能满足采购方供货要求,将取消资格。 4.中标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防潮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方单位。 5.使用说明书、各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附于货物内。 6.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中标方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中标方同时需通知采购人货物已送达。 7.货物在交付采购人前发生的风险由中标方负责。
服务要求 1.质保期:所有产品的质保期为12个月。 2.质保期内所有因维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货品有损坏,中标方5日内更换。
付款方式 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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