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58.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gj2022-221
预算金额160.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联系人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美奇
中标公司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联创工程有限公司15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SGJ2022-221
二、项目名称: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联创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65号3号楼803室 | 1,58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工程类(陕西联创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 | 60个日历日 | 李宇锋 | 陕261141562451 | 1,5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延平、魏博、李荣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计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1.411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侯老师029-83596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美奇、张倩
电话:029-81779899-8002
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定稿.doc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定稿.doc
报价表2022-221.doc
报价表2022-221.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2022-221.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2022-221.doc
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
项目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项目编(项目编
码:码:HSGJ2022-22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联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588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联创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工程类工程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品目名称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施工范围 | 施工施工工期工期 | 项目项目经理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 | 60个日历日 | 李宇锋 | 2611415624511.00陕 | 项 | 1,588,000.001,588,000.00 |
-第1页-
项目编号:HSGJ2022-221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磋商要求及说明39
第四部分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40
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0
第六部分封袋正面标识式样78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GJ2022-221
项目名称: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5,000.00 | 1,60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1月3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各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建议各供应商只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侯老师029-83596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美奇、张倩
电话:029-81779899-8002
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序号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侯老师029-83596064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联系人及电话:曹美奇、张倩 029-81779899-8004 |
3 | 项目名称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HSGJ2022-221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6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1,605,000.00元,其中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预算为1,200,000.00元,单价预算为150元/平方米;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预算为405,000.00元,单价预算为50元/平方米。 |
7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1,605,000.00元。其中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最高限价为1,200,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为150元/平方米;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最高限价405,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为50元/平方米。注: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8 | 承包方式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费用,据实结算。 |
9 | 采购内容 |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其中8000平方米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8100平方米(预估深度0.5米),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
10 | 工期 | 6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
11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
12 | 承包方式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13 | 付款方式 | 1.项目进度完成30%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30%的工程款。2.项目进度完成60%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60%的工程款,合计工程款的90%。3.项目全部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10%的工程款,累计工程款的100%。付款依据: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
14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
15 |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 不接受 |
16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 |
17 |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 自收到供应商疑问2日内答疑 |
18 | 分包 | 不允许 |
19 | 现场踏勘 | 本次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
20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九十(90)个日历日;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
2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
22 | 履约担保 | 无 |
2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文件方案 | 不允许 |
2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函等响应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25 |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数量 | 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建议A4纸双面打印,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单独密封。电子版放置“正本”密封袋内并加贴不掉标贴,注写磋商供应商名称 |
26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
27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28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3年1月30日14时30分00秒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
29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项目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专家确定方式:在省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0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人 | 否 |
31 | 磋商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32 | 信用查询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以磋商当天代理公司核查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
33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
34 | 支持监狱企业 | 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 |
35 | 代理费 |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计取。此服务费应计入磋商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 |
36 | 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 | (1)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投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2)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市财政局网站(http://xaczj.xa.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
37 | 竣工验收 | 本工程按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
38 | 供应商入库登记 |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39 | 《西安市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 根据《西安市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的相关要求,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
磋商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人: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
2.监督机构:西安浐灞生态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磋商供应商: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人确认的磋商供应商
二、磋商供应商
1.合格磋商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9)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2.磋商委托
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的规定,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2)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市财政局网(http://xaczj.xa.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1.3在磋商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磋商组织机构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三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期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曹美奇、张倩
联系电话:029-81779899-800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2.2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5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6质疑人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2.7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8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附件: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项目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日期: |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均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购买
磋商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5.磋商的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6.信用担保
关于信用担保的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
(2)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1)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具体详见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财发〔2014〕167号)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 | ||||||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主办单位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业务五部 | 李晓何彦君张华 | 88499422 1357282128188499422 1367925520588499422 18220823060 | 信用担保 |
2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业务三部 | 夏靖颜朱筠祥 | 88606038-60271859140632018629282228 | 信用担保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胡涛 叶楚沙 | 88360743 1862904882288360749 13772153612 | 信用融资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 公司部 | 杨向晖 | 8728146813379229383 | 信用融资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 牛国群张航 | 87609569 1899285181187609761 13891883334 | 信用融资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贾珊高雅 | 87617245 1389195712387613444 13659192425 | 信用融资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个人贷款中心 | 李卫公雷强 | 87297632 1399129052587272444 18629362690 | 信用融资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公司银行部 | 杨皓马秦香 | 62811553 1500290555362811553 13609183259 | 信用融资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 城建金融部 | 李楠 | 88266088-845013572058213 | 信用融资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对公客户经理部 | 高艺瑄 | 15619006186 | 信用融资 |
11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机构投行部 | 韩天清 | 8697897515609108028 | 信用融资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 业务发展七部 | 祝捷王尧 | 1862950518818591767577 | 信用融资 |
1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营业部 | 范诗阳曹英 | 1399194576418691892195 | 信用融资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 新城业务总部 | 徐常磊鲁旸 | 1599162366615389081886 | 信用融资 |
附件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7.解释权归属
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为: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磋商无效;开标、阅标、磋商、成交、签订合同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
2.磋商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2.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2.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9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11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为必备材料,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商务部分
一、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商务偏离表
六、资质证明文件
七、近3年企业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八、其他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一、动迁及拆迁应急预案措施方案
二、建筑物拆除及基础地面破碎施工方案
三、垃圾清运施工方案
四、安全施工方案
五、项目制度方案
六、进度计划和工期、质量目标保证措施
七、文明施工方案
八、项目周边关系协调保障方案
九、项目团队组成方案
十、项目配备的工机具等设备方案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十二、业绩
4.磋商报价
(1)本项目计价模式为固定综合(单)价。磋商报价包括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即为完成本项目必须的各种其他费用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供应商自主报价、承担风险。
(2)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表上,标明费用组成;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分项报价按照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的比例进行下浮;
(6)合同价格: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某一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7)凡因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8)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设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5.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九十(90)个日历日;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磋商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页码;
(3)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建议A4纸双面打印,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单独密封。电子版放置“正本”密封袋内并加贴不掉标贴,注写磋商供应商名称。
(4)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
(5)磋商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6)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7)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7.文字要求
本次磋商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磋商响应文件。
8.联合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封装:
A.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副本单独封装(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线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磋商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B.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A)。
(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磋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无论磋商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磋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人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磋商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磋商供应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磋商、澄清、成交
1.磋商方法
(1)磋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磋商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大会开始,宣布会场纪律,介绍参会人员情况,供应商点到,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拆封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审查,对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推荐1-3名供应商。
2.磋商
(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磋商大会由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成员、监督机构代表、磋商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参会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书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D.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书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磋商程序
3.1响应文件审查(初审)
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1)资格性检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部分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A.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B.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项目预算的;
(2)符合性检查
磋商供应商及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标处理。
A.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B.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
C.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D.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E.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
F.磋商单位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G.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H.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4.磋商澄清
(1)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上述步骤初审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磋商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响应文件作为磋商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磋商参考。磋商澄清时磋商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磋商报价、工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磋商报价及实质内容。
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磋商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B.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成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评审方法及内容
(1)采用综合评分法: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大会开始,宣布会场纪律,介绍参会人员情况,供应商点到,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拆封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审查,对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
(3)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写出磋商意见。
(4)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
序号 | 评审要素及分值 | 赋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30分) | 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总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总报价)×30 |
2 | 施工方案(48分) | 1.动迁及拆迁应急预案措施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得(3-6)分; 可行性、科学性及合理性一般得 (0-3)分。 |
2 | 施工方案(48分) | 2.建筑物拆除及基础地面破碎施工方案方案总体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可执行程度强,且能 很好推动项目实施,得 (3-6)分; 方案总体思路基本明确、可行性、合理性较强,得(0-3) 分。 |
2 | 施工方案(48分) | 3.垃圾清运施工方案方案思路清晰、合理、科学详细完整、可行性强的得(3-6)分;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较科学详细完整、可行性较强得(0-3)分。 |
2 | 施工方案(48分) | 4.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3-6)分;安全施工措施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0-3)分。 |
2 | 施工方案(48分) | 5.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制定的日常运行调度、监督制度、考核等制度健全、合理、高效制度健全、合理、高效得(3-6)分;制度较健全、合理得(0-3)分。 |
2 | 施工方案(48分) | 6.进度计划和工期、质量目标保证措施思路清晰、措施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实施性强得(3-6)分;思路较清晰、措施较完整、计划编制较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0-3)分。 |
2 | 施工方案(48分) | 7.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噪音、扬尘)措施方案可实施性强(3-6)分;可实施性一般(0-3)分。 |
2 | 施工方案(48分) | 8.项目周边关系协调保障方案方案合理、可行性高,对项目推进作用强得(3-6)分;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高,对项目推进作用一般得(0-3)分。 |
3 | 人员及设备配备(12分) | 项目团队组成方案项目组成人员配备完备合理、分工明确,有详细的安排计划;(3-6)分;组成人员配备较完备较合理、分工较明确,安排计划较合理。(0-3)分 |
3 | 人员及设备配备(12分) | 2.项目配备的工机具等设备方案根据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配置的运输工具数量及条件、车辆配备情况综合比较。配备合理完全满足需求(3-6)分;配备较合理得(0-3)分。 |
4 | 突发事件应急保证措施(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及迎检方案的可行性(包含恶劣天气影响、疫情、自然灾害及政府性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等)应急保障措施及迎检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3-5)分;应急保障措施及迎检方案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0-3)分。 |
5 | 类似业绩(5分) | 近三年(2019年1月起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5分。注:1.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 2.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1)各评委独立打分。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6.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磋商结果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个日历日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成交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
2.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按工程收费标准计取。此服务费应计入磋商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
3.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账号:61050174001500000427
联系人:张渴楠
联系电话:029-81779899
九、其它事项
1.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二轮报价,第一次报价后,磋商小组可以变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第三部分磋商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工程范围及规模: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为完成灞桥火车站站改范围的土地征收(收储)工作,拟对涉及到的两宗国有土地完成收储并实施拆除,垃圾清运,达到具备文勘条件。其中需对8000平方米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8100平方米(预估深度0.5米)。
第四部分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垃圾清运事项订立本合同,乙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承担本合同范围内垃圾清运任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及规模: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其中8000平方米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8100平方米(预估深度0.5米)。
2、工期:60个日历日。
3、场平及清运质量标准:
3.1、垃圾清运干净,现场无遗留物。
3.2、建筑垃圾要清运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含获批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场、回填点或项目工地等),不扬尘、不撒漏、不随意倾倒垃圾必须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做好防尘降噪措施。
3.3、清运中不能超载,做好蓬盖,落实好安全文明生产及治污减霾工作。
二、合同的组成部分:
1、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
4、其他有关文件。
三、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暂定)(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2.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序号 | 清单项目 | 单位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备注 |
1 | 动迁、垃圾清运 | 元/平方米 | 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 | |
2 | 垃圾清运 | 元/平方米 | 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 |
四、付款方式
1.项目进度完成30%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30%的工程款。
2.项目进度完成60%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60%的工程款,合计工程款的90%。
3.项目全部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10%的工程款,累计工程款的100%。
付款依据: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在签订协议10日内,乙方未完成冲洗设备安装、道路硬化等前期准备工作,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的保证金。如乙方5日内未正常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2)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时限支付工程款。
(3)因清运不力造成群体上访、聚众闹事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及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解决生产及生活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入问题,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在工地门口必须设置相关部门要求的冲洗设备,保证清运车辆出场冲洗干净,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按照甲方及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及时完成垃圾外运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种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安全通道的合理布置、材料与设备的存放与保管、消防设施的齐全有效、现场垃圾的存放与清运、施工现场的照明与防护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规定的其他工作等。确保在实施过程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乙方必须为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无扬尘。装运弃物车辆,沿途不得出现抛洒现象。一经发现,每次处罚金额5万元。
(7)弃运物不得随意弃堆,应运输至指定填埋场,未按要求实施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其他人负责弃运,其费用直接从乙方所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8)乙方为了车辆进出修建的施工便道,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施工结束时,必须将自建便道清除弃运。不按要求实施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其他人负责弃运,其费用直接从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且乙方不得对发生费用的金额提出异议。
(9)乙方应指派专职项目经理,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清运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参加协调会,协调、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日巡视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遵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确保该项目挖运过程中不发生违法、违章、违规事件,不发生由于挖运不当引起的纠纷、上访及诉讼等不稳定因素,如出现上访等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尽快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工程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验收时要做到场地整洁、无垃圾及其他堆放物,清运垃圾时要遮盖、无抛洒,一经发现将接受甲方相应惩罚。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约定
1、乙方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无条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须现场指挥监督施工作业,并须安排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建筑垃圾在未清理出现场之前应采取围挡或者覆盖的方式避免污染环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甲方现场代表指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如不能按期进场施工,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乙方存在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乙方应就未能弥补的损失部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本工程,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因转包和分包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的物料堆放场所、办公生活场所选址未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如乙方未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乙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发现一例扣罚履约保证金10000元,累计四例,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8、如乙方安排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施工作业,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履约保证金1000元,同时乙方须即时无条件更换人员,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9、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离现场,发现一例扣罚5000元,累计四例,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如因乙方不及时发放职工工资而发生职工上访等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1、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2、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期、质量以及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据实赔偿。
13、乙方须根据施工环境和现场情况,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自行解决施工运输道路及邻近建筑物保护等矛盾,任何非甲方直接原因不得作为乙方的免责理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履约担保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百分之五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可选择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金,若乙方按期顺利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甲方在工作竣工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甲方需求及本合同确定的相关原则执行,或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签订地点:
4、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此格式但并不限于此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
3.全部编制完成,按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项目编号:HSGJ2022-221
(正本或副本)
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格式)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商务部分
一、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商务偏离表
六、资质证明文件
七、近3年企业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八、其他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一、动迁及拆迁应急预案措施方案
二、建筑物拆除及基础地面破碎施工方案
三、垃圾清运施工方案
四、安全施工方案
五、项目制度方案
六、进度计划和工期、质量目标保证措施
七、文明施工方案
八、项目周边关系协调保障方案
九、项目团队组成方案
十、项目配备的工机具等设备方案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十二、业绩
一、磋商函
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单位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磋商活动,并参与磋商会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磋商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
2.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一份。
3.如果我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供应商的权力。
5.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公司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7.我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日历日。
8.所有关于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全称(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法人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法人 | 法定地址 | ||||
企业法人 | 邮政编码 | ||||
企业法人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法人 | 税务登记机关 | ||||
企业法人 | 机构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公章)年 月 日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日历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位置不够自行调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说明:
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日。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四、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元) | 小写:大写: |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 | 元/平方米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 | 元/平方米 |
工程量 | 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 | 8000平方米 |
工程量 | 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 | 8100平方米(预估深度0.5米) |
工期(日历日)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备注 | ||
注: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含税完全综合单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表
注:自行编制。
五、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 | 说明 |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他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注:如无偏差,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信用代码号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 | ||||||||
基本开户行 | 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以下相关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9)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11)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七、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完成日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该表是对下列附件类似项目情况及案例的汇总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类似项目情况及案例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号: |
1 | 合同名称: |
2 | 采购人名称: |
2 | 采购人地址: |
3 | 与本项目项类似性质和特点 |
4 | 合同身份(注明之一)□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
5 | 合同总价: |
6 | 合同签订时间: |
7 | 项目完成时间: |
8 | 合同工期: |
9 | 案例介绍: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其他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
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邮编:
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二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如供应商不符合要求无需提供此表。
附件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规定中满足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填写此声明函。
附件四
二次(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灞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HSGJ2022-221
磋商总报价(元) | 小写:大写: |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 | 元/平方米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 | 元/平方米 |
工程量 | 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 | 8000平方米 |
工程量 | 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 | 8100平方米(预估深度0.5米) |
工期(日历日)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备注 | ||
注: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含税完全综合单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一、动迁及拆迁应急预案措施方案
二、建筑物拆除及基础地面破碎施工方案
三、垃圾清运施工方案
四、安全施工方案
五、项目制度方案
六、进度计划和工期、质量目标保证措施
七、文明施工方案
八、项目周边关系协调保障方案
九、项目团队组成方案
十、项目配备的工机具等设备方案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十二、业绩
附件:格式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件:格式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近年同类工程经历 | 备注 |
第六部分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格式A:磋商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磋商响应文件在2023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磋商响应文件在2023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次(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潘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HSGJ2022-221
碳商总报价(元) | 小写:1588000大写:壹佰任拾捌万捌件元整 |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 | 148:28元/平方米 |
含税完全综合单价 | 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 | 49.6元/平方米 |
工程量 | 建筑物动迁、拆除、垃圾清运 | 8000平方米 |
工程量 | 基础地面破碎及垃圾清运 | 8100平方米(预估深度0.5米) |
工期(日历日) | 60个日历日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备注 | ||
注: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含税完全综合单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 注: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含税完全综合单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
供应商名称:陕西联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01月30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安沪浦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的温桥火
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折除及垃及清运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渝桥火车站站改涉及动迁、建筑物拆除及垃级清运项目(项目编号:
HSC12022-221),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联创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6
人,营业收入为3472.16万元,资产总额为1995.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A
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集西国工程有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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